蒙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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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8445/201904-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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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蒙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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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31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蒙城县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蒙城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上级补助收入

四、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 经营收入

六、 其他收入

七、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八、 年初结转和结余

九、 结余分配

十、 年末结转和结余

十一、 基本支出

十二、 项目支出

十三、 经营支出

十四、 “三公”经费

十五、 机关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蒙城县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蒙城县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及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汛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和防止水害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承担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依法实施全县水政监察。

(四)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核申报工作,贯彻实施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和质量标准,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全县指导农田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报批、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六)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务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按规定权限、审批校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和管理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七)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除涝、灌溉等工作,对于重要水务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八)指导和管理水务系统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水务科技、教育发展规划。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水务局本级决算和水务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

纳入蒙城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蒙城县水利工程管理所

2

蒙城县茨淮新河工程管理所

 

第二部分 蒙城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7378.5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7378.5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收入、支出较2016年增加10329.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13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33.1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08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43万元,占3.89%;项目支出26019.97万元,占96.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378.56(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7378.5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7.6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2.7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4771.60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项目减少,项目预算与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7.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2.7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20.3万元,下降29.45%。主要原因支出项目建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7.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4万元,占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41万元,占4.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46万元,占0.52%;节能环保支出4427.65万元,占38.18%;城乡社区支出65.51万元,占0.56%;农林水(类)支出6450.42万元,占55.62%;住房保障(类)支出111.81万元,占0.9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三是节能和环保支出增加;四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五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64.43万元,占3.93%;项目支出26019.97万元,占96.07%。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15.95万元,支出决算为48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增加。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7.71万元,支出决算为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21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投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15535.51万元,本年支出15535.51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528.2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蒙城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9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差旅费和购买服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9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528.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4.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蒙城县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蒙城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2017年度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74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42万元。项目建设能够按要求及时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对项目建设统计、宣传、质量、进度、验收等能够及时完成,项目的实施新增了灌溉面积,提高了灌溉质量和灌溉保证率,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提高了项目区的排涝能力,达到设计规划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蒙城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奖补方法实施细则》财农〔2014〕7号文和《蒙城县农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2016〕3号文件执行,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2、 蒙城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6540.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252万元。工程实施完成后,可有解决坛城镇、马集镇、白杨林场、庄周办事处、楚村镇和小辛集乡等个乡镇内的16个贫困村和楚村镇的5个非贫困村,总规划人口80628人,其中新增人口62200人,改善供水人口18428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蒙城县水务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1.  蒙城县水务局收入决算公开表

3. 蒙城县水务局支出决算公开表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