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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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8605/201911-001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8-31 发布日期: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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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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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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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31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安工作。二是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三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四是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及保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五是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六是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七是依法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防范工作。八是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及外宾在辖区内的安全警卫工作。九是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十是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和公安队伍管理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十一是负责全县公安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十二是指导、监督和督察全体民警的执法和警务活动。十三是指导武警内卫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十四是指导和管理辖区内林业部门公安业务工作。十五是指导和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十六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拘留所、看守所、城关派出所、东关派出所、南关派出所、西关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庄周派出所、漆园派出所、乐土派出所、楚村派出所、三义派出所、篱笆派出所、双涧派出所、立仓派出所、小涧派出所、坛城派出所、王集派出所、板桥集派出所、岳坊派出所、马集派出所、小辛集派出所、许疃派出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公安局本级决算

纳入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蒙城县公安局(本级)

2

……

 

 

 

 

 

 

 

 

 

 

 

 

 

 

 

 

 

 

 

第二部分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2421.9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2421.94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07.67万元,增长48.35%,原因:一是政府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二是经济水平增长,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242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24.76万元,占88.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5.56万元,占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24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3.17万元,占55.76%;项目支出5014.52万元,占22.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421.9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2421.9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07.67万元,增长48.35%,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二是经济水平增长,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24.7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1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47.75万元,增长37.63%,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二是经济水平增长,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2.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2.59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二是经济水平增长,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4199.13万元,占9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44万元,占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97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28.44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538.38万元,占3.5% 。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其中:基本支出12503.17万元,占80.91%;项目支出2949.19万元,占19.0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19.65万元,支出决算为968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府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二是经济水平增长,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5%。增加原因:物价上涨,专项任务增多。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道路交通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56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0%。减少原因:部分项目未实施。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网络侦控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1%。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0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8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486.88万元,本年支出2065.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21.55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4486.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76万元,比2017年884.73万元,增加505.03万元,增加57.08%,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二是经济水平增长,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5408万,实际支出4000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城公安局共有车辆13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5个项目,涉及资金4423.87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本部门共组织对“城南新区道路指示牌及导向建设”等2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75.1万元。上述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内容合法、合规。项目人员分工明确,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安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城南新区道路指示牌及导向建设”等2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南新区道路指示牌及导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南新区道路指示牌及导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23.87万元,执行数为1075.1万元,完成预算的92.68%。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内容合法、合规。项目人员分工明确,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完整,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落实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未按时足额到位。资金支出进度落后,项目资金未按时足额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提高认识与领导重视,加强会计人员建设,确保相关报表数据相匹配、加强审核和监督检查、提高对部门决算报表的分析应用等方面入手,确实提高决算数据质量,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领导决策参考、社会各界监督都有积极地作用,从而使决算工作能够更加正确而高效的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参考格式)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483.00

481.96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3.00

2.0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80.00

479.9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0.00

479.92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3万元,支出决算为481.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万

元,占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9.92万元,占99.6%。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2018年蒙城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6万元,下降34.2%,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2018年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蒙城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9.9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67.21万元,下降64.37%,下降的原因是缩减开支。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各所队室公务用车开支及专案用车开支。2018年末,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7辆。

联系方式:蒙城县公安局0558-7694260,邮箱:mcxgajzh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