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市民对信息化工作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信息化工作的监督,为全市的信息化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组织
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管理,负责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映等。
二、新闻发布会时间和地点
新闻发布会一般半年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举行。
新闻发布会地点一般设在政府会议室。
三、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级机关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上级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有关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重点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五)市民关心的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和主题,可由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所属各部门、机构主动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掌握的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最后由办公室汇总提出意见,提交主要负责人审定。
四、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新闻发布会经主要负责人审议通过后,提前一周将发布内容、范围、时间等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批。
五、新闻发言人
(一)确定1名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熟悉本单位情况、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的同志担任。
(二)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主持,一般情况下,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单位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或答记者问。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未经审批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视其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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