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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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0660605/201811-00061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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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31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由人社局局本级及六家二级机构决算组成,其中,六家二级机构决算单位包括就业人才服务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88人,目前在职89人,退休人员46人。

第二部分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630.7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630.7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460.91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8630.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630.7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6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76万元,占9.2%;项目支出25985万元,占9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630.7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630.7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460.91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3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460.91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3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460.91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3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27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82.64万元,占9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2.47万元,占0.1%;节能环保(类)支出14.46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54.91万元,占0.1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04.5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3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社保基金及城乡居保基金,决算数据含有社保基金及城乡居保基金。其中:基本支出2645.76万元,占9.2%;项目支出25985万元,占91.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70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18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含有社保基金及城乡居保基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0.89万元,支出决算为5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8.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1.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48万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万元,比2016年增加50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机构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没有新增公务用车,也没有大型固定资产购置。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7个项目,涉及资金22969.1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9%。评价结果:年初项目预算支出计22969.16万元,其中:19个乡镇工资五项保险和村信息员工资180万元、1953年底前、后入伍的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贴80.6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17598万元、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396万元、失地农民生活补助金1504.8万元、各乡镇年度宣传及信息录入费60万元、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费县补贴483万元、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县配套282.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419.0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122.4万元、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10.4万元、漆园宾馆、糖电厂等退休遗属生活费68万元、全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400万元、三支一扶社保缴费 163万元、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71.28万元、乡镇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930万元、就业资金及贷款贴息补助 100万元、实际决算支出共计18910.24万元,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决算公开表

3.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