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人社局由局本级和六家二级决算单位组成,其中,就业人才服务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88人,目前在职90人,退休人员45人。
三、人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094.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993.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基金增加人数,二是:职工医保新增人数。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9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94.8万元,其中:事业收入1,955.8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7万元,项目支出1,431.5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94.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993.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基金增加人数,二是:职工医保新增人数。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3.3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99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