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财政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财政局 > 本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3179069/201810-00038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15 发布日期: 2018-10-15
索引号: 003179069/201810-00038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15
发布日期: 2018-10-15
蒙城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10-15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蒙城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制度;参与有关税收制度的拟订。

(二)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三)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有关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四)制订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含非税收入)。

(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县级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财政票据等。

(六)根据上级规定,拟订和执行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拟定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县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七)拟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执行工作,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和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对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九)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代理会计记帐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一)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财政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蒙城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蒙城县财政局(本级)

2

蒙城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3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4

蒙城县财政监督局

    5

蒙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第二部分 蒙城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4688.8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4688.8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57.81万元,增长664.1%,主要增支原因:一是美好乡村和一事一议资金8248万元;二是上海电气等企业扶持资金9294万元;三是振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四是债务付息支出915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456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61.4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457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2.14万元,占13.4%;项目支出21271.83万元,占8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688.8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4688.8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457.81万元,增长664.1%,主要原因:一是美好乡村和一事一议资金8148万元;二是上海电气等企业扶持资金9394万元;三是振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四是债务付息支出915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14.1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0.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00.95万元,增长459.4%。主要原因:一是美好乡村和一事一议资金2905万元;二是上海电气等企业扶持资金7500万元;三是振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四是债务付息支出915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26.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0.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22.94万元,增长461.5%。主要原因:一是美好乡村和一事一议资金2905万元;二是上海电气等企业扶持资金7500万元;三是振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四是债务付息支出915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26.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3.39万元,占14.7%;科学技术(类)支出5500万元,占3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28万元,占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2.81万元,占0.4%;节能环保(类)支出134.62万元,占0.8%;城乡社区(类)支出7619.61万元,占43.7%;农林水(类)支出331.68万元,占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22万元,占1%;债务付息(类)支出915万元,占5.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4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2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扶持资金属原列入财政统一安排项目调整列支;二是振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其中省追加1157万元,县追加1843万元;三是债务付息支出915万元属年初无法预计县追加调整预算等。其中:基本支出3302.14万元,占18.9%;项目支出14124.47万元,占81.1%。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62.26万元,支出决算为60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31.90万元,支出决算为41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8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8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3.18万元,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5.83万元,支出决算为6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

  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去向科目调整。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6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147.37万元,本年支出7147.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7.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美好乡村和一事一议资金5353万元;二是上海电气等企业扶持资金1794万元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81万元,比2016年增加1229.51万元,增长895.5%,主要原因是国内债务利息增支91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上线运行服务费支出178万元、机房备份设备更新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3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9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城县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蒙城县财政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0个项目,涉及资金2556.7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