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
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主要职能
2.部门概况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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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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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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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8.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9.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1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3.名词解释
14.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5.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6.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7.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10.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目录第二部分详见附件)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安工作。二是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三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四是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及保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五是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六是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七是依法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防范工作。八是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及外宾在辖区内的安全警卫工作。九是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十是负领导和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和公安队伍管理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十一是负责全县公安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十二是指导、监督和督察全体民警的执法和警务活动。十三是指导武警内卫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十四是指导和管理辖区内林业部门公安业务工作。十五是指导和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十六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全局编制570人,目前在职53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97人。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拘留所、看守所、城关派出所、东关派出所、南关派出所、西关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庄周派出所、漆园派出所、乐土派出所、楚村派出所、三义派出所、篱笆派出所、双涧派出所、立仓派出所、小涧派出所、坛城派出所、王集派出所、板桥集派出所、岳坊派出所、马集派出所、小辛集派出所、许疃派出所。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二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抓好公安信访工作;四是强化治安秩序整治;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六是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七是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八是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九是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十是大力推进公安队伍建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蒙城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0379.26万元,比上年增加1690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和项目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4037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5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223.25万元。
六、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4037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5.28万元,占26.9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9513.98万元,占73.09%,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及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
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40379.26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5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22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56万元,占15.5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5.86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占2.8%。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509.5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下降317.9万元,下降11.24%,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9.56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75.8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99万元,增长1.47%,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5.8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45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9.93万元,增长15.02%,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9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6.7万元。包括办公费290.2万元,电费120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等。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305.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67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县公安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共有车辆13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蒙城县公安局单位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十二、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十三、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4037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56.01万元,占40.01%,比2018年预算增加814.09万元,增长5.31%,增长原因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223.25万元,占59.99%,比2018年预算增加16094.25万元,增长197.85%,增长原因主要是日常工作任务量逐渐增加;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00万元。
十四、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支出预算40379.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908.34万元,增长72.04%,增长原因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865.28万元,占26.9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9513.98万元,占73.09%,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及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支出。
十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七、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蒙城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65.2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48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9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9.5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