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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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4-0014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 通知
名称: 【本部门文件】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号: 蒙自然资规〔2024〕16号
发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4-0014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 通知
名称: 【本部门文件】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号: 蒙自然资规〔2024〕16号
发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有效性: 有效
【本部门文件】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5:18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股室、直属单位,各中心所(分局):

现将《蒙城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6日   

 

 

 

 

 

 

 

蒙城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工作部署,根据《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蒙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规范行政许可,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部门协同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健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动我县自然资源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安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前提,将防灾减灾与城市安全韧性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作为重要内容,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据相关规划做好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合理安排城市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明确综合防灾减灾设施标准、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依法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强化源头准入。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照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科学调控矿山数量,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法依规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和注销关闭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登记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采矿权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等日常管理;持续做好废弃矿井封堵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以野外安全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规范作业要求。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按时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填报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动态巡查等手段,及早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开采等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运行规则》要求,加大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移送、联合查处力度,不断推进行刑衔接。要结合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适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强化自然资源执法,促进安全生产。

(五)配合做好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大消防安全防控力度,做好隐患日常巡查、排查及整治;认真做好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研究完善消防应急方案。加强不动产登记场所、档案室、机房、机关办公楼等重点防火场所及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明确相关用地支持政策,通过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

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按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和扩区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

(六)加强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系统性宣传和主题宣讲活动,坚持宣传工作的常态化,持续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工作氛围;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时传达、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对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及时通报曝光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和事故案例,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执行

认真落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到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上级部署和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聚焦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9月)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2026年10月至12月)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直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指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工作保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行动、靠前指挥,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加强正向激励和失职追责。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优秀经验上报县局,县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计划和时间安排,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排查整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系统通报表扬宣传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约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