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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401-00218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徽云璟台(南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蒙发改环资〔2024〕2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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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徽云璟台(南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蒙发改环资〔2024〕2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徽云璟台(南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2 信息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荣城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荣徽云璟台(南地块)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依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节能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蒙城县三友路南、南华路东、三义路北、嵇康路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3000万元,占地面积为40800.63平方米(61.2)总建筑面积8.13万平方米,建设包括住宅、商业、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小区道路及绿化等设施。

四、项目能源结构及用能总量: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是电力、天然气。年能源消费量为电力642.18kwh,天然气5.74万立方米,折算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58.94吨标准煤,等价值1958.99吨标准煤采取节能措施后年节约电力9.02kwh年节约综合能耗11.08吨标准煤(当量值)26.54吨标准煤(等价值)。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电器、设备、材料,并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按照规定组织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委。

七、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本项目代码:2310-341622-04-01-39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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