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为/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3.保函;4.保险;5、汇票;6、本票;7、支票。
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
1.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上述形式缴纳。
2.如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7 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收取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
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开具,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服务期(供货期),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中标(成交)单位在网上成交通知书运转完成后,须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履约保函扫描件提交给代理机构具办人员(邮箱:/),代理机构具办人员上传合同时作为附件上传,如采用履约保函,提交前须经采购人核验并在保函上注明核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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