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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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312-00045 组配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随访督导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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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随访督导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3-12-31
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随访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31 11:54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督学责任区,各校(园):

根据我县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安排,12月份随访督导的主题为“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及优质均衡创建情况等”。现就做好12月份随访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导工作组织

组  长:杨新民

成  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教育局相关股室人员,责任督学等

二、督导时间及内容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30日。督导内容包括“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及优质均衡创建情况等”(详见附件)。

三、督导形式

校园巡视、查阅材料、听取汇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推门听课等。

四、督导要求

1.责任督学在督学主任指导下开展督导工作。责任督学要切实深入责任学校,本着客观、查摆问题的原则,全面真实了解相关情况。

2.责任督学要严格按照督导规程规范开展随访督导工作,认真履职。在开展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遵守督导纪律,主动接受被督导学校(园)的监督。

3.责任学校要积极配合督学责任区及责任督学开展随访督导工作,为随访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4.12月31日前,各责任务必完成随访督导工作,并在“教育督导工作管理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2024年1月5日前,以责任区为单位把每名责任督学个人随访督导方案和报告打包发送至邮箱:786204068@qq.com。

5.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责任区随访督导工作及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抽查,督导结果纳入责任区、督学考核及学校效能考核。          


附件:2023年12月份随访督导记录表



蒙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