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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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60660605C/202312-0019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1
索引号: 11341622560660605C/202312-0019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1
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21 15:22 信息来源: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县人社局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投诉受理制度。

一、投诉方法服务对象到窗口办理事项时,对工作人员违反办事规则或对处理结果、方式有异议者,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受理部门为局办公室,受理电话:7692075。

二、投诉受理投诉由局办公室接待,接待要做到礼貌、热情、诚恳,接待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和投诉人联系方式以及投诉资料的收件登记工作,及时进行分类处理。

三、投诉处理投诉事件经调查可即时解决的,应当场裁定或答复;情况较复杂的或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承办事项的投诉,应做好投诉人员的安抚、解释工作,并承诺尽快回复处理结果。局办公室要将情况及时报局领导,并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或要求认真查实、积极处理,必要时成立调查小组。投诉事项涉及违规违纪的,应及时报告局领导。

四、投诉回复根据领导批示,承办人应负责投诉的跟踪处理,并尽快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一般投诉可口头或电话答复,投诉事项较为严重的必须书面答复。

五、被投诉人处理办法对于投诉事项经查实确因我局工作人员失职或失误造成投诉的,投诉事项属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出现问题者,按照《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扣除相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办公室负责人的考核分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投诉事项经查实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的,按有关纪检规定和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