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板桥集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板桥集镇 > 岗位信息发布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9982/202308-00180 组配分类: 岗位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蒙城县板桥集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环节第二次递补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9982/202308-00180
组配分类: 岗位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蒙城县板桥集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环节第二次递补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环节第二次递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17:35 信息来源:蒙城县板桥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环节第二次递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828日下午1700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点名时间:2023 824日早上8:00点名,请各位体检人员要严格遵守点名时间,凡点名未到者,一律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点名地点:蒙城县中医院门诊楼一楼南体检科(蒙城县灵山大道1号)

(二)体检、考察环节第二次递补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笔试合成成绩
(
含加分)

专业测试成绩

总成绩

1

20230715417

2023030007

胡蝶蝶

90.90

81.38

78.00

2

20230730007

2023030018

奉安宁

89.78

78.76

76.39

3

20230735408

2023030086

于丽萍

76.28

83.40

71.50

(三)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表(自行下载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填写好基本信息、字迹工整、粘贴好与网上报名同底板照片)

2.体检费由体检医院负责收取。

3.体检人员须空腹参加体检,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前来参加体检。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体检人员体检时,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提供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体检人员体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在缴纳体检费用后,须关机交体检中心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应按引导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服从管理。体检完毕,经医务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5.体检完成两天内,体检医院会电话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电话通知不到或无法联系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查机会,体检终结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体检人员完成体检后到体检中心前台领取《调档函》,并及时办理调档手续,以免对您考察造成影响。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一)提交考察材料时间:2023828日下午15:00-17:00

(二)提交考察材料地点:蒙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二楼西(南华路115号)

(三)被考察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已提供的人员考察时可不提供)。

2.个人档案。(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个人档案邮寄证明,邮戳时间截止到2023828日下午1700 

3.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A4纸打印)。 

①考察表中“现实表现”栏,由所在单位、(社区、街道、村委会)或毕业院校填写并加盖公章,主要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

②《考察表》内容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空栏漏项;印章签字要齐全。

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5.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查询人信息--查询,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打印出来的查询结果图片,并现场登录核验。)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被考察人员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考察要求

1.考察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供考察所需材料,不接受委托,逾期不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2.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温馨提示

1.体检、考察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建议不要更换手机号。

2.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本公告而造成的后果,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58-7623016.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表》

附件2:《2023年度蒙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表》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