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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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696/202306-0002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8 发布日期: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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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8
发布日期: 2023-06-28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8 17:28 信息来源:蒙城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朝刚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凯尊大剧院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蒙城县凯尊大剧院占地位于蒙城县政通路北、三里杨路东,占地面积35.96亩,规划用途为文体娱乐及商服用地。2011年12月21日,安徽凯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4180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蒙城县凯尊大剧院已由县法院进行处置。

经对接协办单位,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安徽凯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列案61件,申请标的额2.01亿元,执行完毕10件,执行到位3316.39万元;51件尚未执行到位。在涉案不动产处置中,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评估、拍卖,助力财产有效变现,其中凯尊大剧院变卖流拍价88506597.07元。

在处置法院查封、拍卖的凯尊大剧院、音乐沙龙两处不动产时,大部分债权人同意以共有方式共有涉案房产,少部分债权人涉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不愿以共有方式共有涉案房产,各债权人暂未达成一致意见。

在建议中提到的县财政出资对凯尊大剧院进行收购事宜,由于安徽凯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列案申请标的额2.01亿元,法院变卖流拍价8850.66万元,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定,无法由县财政出资进行收购

下一步县国资委将协调县人民法院,督促加快相关执行进度,在各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加快该资产处置,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3年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