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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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457/202312-0003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年度报告】蒙城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9 发布日期: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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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年度报告】蒙城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9
发布日期: 2023-12-19
【年度报告】蒙城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14:02 信息来源:蒙城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度,蒙城县水利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对标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以法规制度定规矩,以监督执法作保障,加快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大力实施水行政执法提档升级,持续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协调推进依法行政、水事纠纷调处等工作,不断夯实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法治基础,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水利局党组在部署安排中,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要求法治工作负责同志认真准备宣讲内容开展领学,三是及时联系县法宣办讲师来我局开展宣讲报告,四是鼓励大家积极撰稿开展线上宣传,五是认真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局党组(扩大)学习会,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持续深入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思想建设方面有了较大提升。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水利局党组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述法”职责,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全局业务工作协同推进、齐抓共管。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2023年度,县水利局在开展法政府治建设方面以围绕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重视法治思想建设、依法履职尽责。在水利业务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对标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我局不断强化水事违法案件预防和排查,以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蒙城县水利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推进法治检查便利化、简易化、亲民化,按照县数据资源局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按照县营商办关于包保企业、包保项目为企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丰富办理方式、压缩办理时限,对涉及水利行业事项较多的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涉河项目建设监管等工作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推进依法决策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学习研讨,党组理论中心组多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等交流学习,局长办公会议多次集体研究水行政执法等决策部署,听取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在学习领会法治精神的前提下,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管、打击非法采砂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明确依法行政工作分工,系统安排、整体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极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水利法规的立法修订及水利法治政策研究工作,重要文件和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全部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时,我局在具体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不断加强依法决策,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程序,主动邀请律师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列席监督。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机关发生的重大事项,没有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现象。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违反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关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出现越权发文、滥发文等现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我局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一个执法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合法、公开、公正。在具体开展水政执法监察工作中,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我局的主要职责中,不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各大中型水闸、河道、水工程等安全运行及水域、防汛、水文监测等设施进行了日常巡查,对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的进行了监督检查。在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无证取水、水土保持方案未编制单位监管、非法采砂打击等业务均取得积极成效,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采砂管理等工作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同时,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配合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淮河河道管理局、蚌埠市怀远县水利局等单位开展多次跨区域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起到了对违法分子的极大震慑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作用。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2023年度,我局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工作。今年涉行政诉讼开庭一次,我局全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将开庭视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进行平等交流沟通的法治平台,有力地促进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为维护行政诉讼原告的合法权益和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预防水事矛盾纠纷,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签订全年法律服务协议。按照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我县水事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边界水事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一是不断优化监督体系,完善行政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局内议事规范。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工作中,将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的重要事项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列入进来,真正落实党组对法政府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依法决策,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同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局属各部门进一步严格执行《蒙城县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十九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蒙水〔2023〕1号),不断健全制度规范,通过规范人、事、物的运行机制,促进内部管理和行政服务高效、有序运行。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领域提供法律建议、指导和解释。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和上级水利部门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和抽查案卷工作,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能力的重要参考,切实对执法权力进行监督。四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落实告知承诺制,落实各项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各类行政处罚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 。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一是制定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我局坚持每周学“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系统解读培训,认真开展季度法律知识测试,同时组织执法骨干参加省、市、县执法培训并做内部分享,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作风整顿。按照省市水利部门工作要求,全面客观开展突出问题查纠整改工作,以突出问题清仓见底、落实整改扎实有序为目标,结合实际认真全面梳理、清理、纠正水行政执法领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水利部门普遍存在工作人员有限,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兼职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同时,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

二是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主要是水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较大,加之行政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三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行政审批范畴内改革事项较多,难免会带来改革内容重叠、或标准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也给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造成一定的困扰。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度,蒙城县水利局将在2023年工作的基础上,持续认真学习《<法治蒙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蒙城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蒙法发〔2022〕1号)、《蒙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蒙发〔2022〕2号)等文件并按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能力,确保行政决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形,同时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具体来说,

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法治能力建设。围绕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持续巩固和加强水政水资源股执法人员、装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内业外业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宪法法治学习,按时参加季度考法,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法》等较新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解读、宣传,将法政府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各类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行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扎实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敏感地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监管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确保边界地区水事秩序稳定,严厉打击流窜作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技术、行政和工程等措施,提高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要以河湖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按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蒙城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