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板桥集镇双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1 17:06
信息来源:蒙城县板桥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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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板桥集镇双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方案公示
为进一步适应蒙城县板桥集镇双鹿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蒙城县板桥集镇双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蒙城县板桥集镇双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简介
1.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本次规划按照土地权属,确定双鹿村规划总面积796.27公顷。
3.村庄发展定位
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村民意愿和《蒙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确定双鹿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本次规划双鹿村总体定位为:民旅明珠·绿色双鹿
以村庄实际为出发点,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基于自身优势,立足于“科技兴农、绿色生态、产业带动、振兴双鹿”,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促进农民增收,推动返乡热情。
4.重要控制线规划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规划双鹿村村域边界为界限的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为550.00公顷。
(2)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双鹿村村域边界为界限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6.03公顷。
5.国土空间进行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依据双鹿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结合主要面临的威胁因子与发展需要,进行划分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分区。
6.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规划划分“一心、两轴、三片区、一带、多点”的产业布局。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9日(30日)
三、公示方式
蒙城县板桥集镇政府网站
四、联系方式:
反馈邮箱:bqjzdzb@163.com
联系电话:0558-7731001
附:二图一表一则
1.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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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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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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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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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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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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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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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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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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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用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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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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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搬迁撤并村及涉及增加挂搬迁村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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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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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资金+乡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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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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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用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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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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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土地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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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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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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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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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南部附近林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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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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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塘水系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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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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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沟等水面生态修复,保护水体,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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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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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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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畅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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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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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整提升现状X038东西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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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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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资金+乡镇资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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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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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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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主要道路拓宽和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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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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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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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次干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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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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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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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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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鹿楼庄建三格式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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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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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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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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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楼庄健身广场进行提升改造,完善相关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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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资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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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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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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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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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域是一般农业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建设项目有农田机耕路建设、灌排泵站改造、田间电网铺设等内容,提升高标准农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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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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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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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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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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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域北部,新建一处墓地,便于坟墓集中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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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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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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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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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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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种苗培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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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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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X038,在道路旁沿路建设大棚培育蔬菜种苗,推动蔬菜种植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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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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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资金+乡镇资金+企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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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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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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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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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西兰花种植基地,加强冷库建设,构建贸工农一体化、仓储加销售一条龙的农业产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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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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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收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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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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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双鹿村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运用科学方法正确处理秸秆,建成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村域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促进村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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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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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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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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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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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板桥集水厂统一供水,完善给水管道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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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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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资金+乡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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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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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改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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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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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消除简易茅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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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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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塘环境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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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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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留的水塘清淤复绿,沿水塘设置特色步道,新建健身场地,增添健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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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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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绿化美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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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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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村庄实际,在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村庄周围、村内公共场所及重要节点等地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鼓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实施庭院美化,达到“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50%,村庄建成区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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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资金+乡镇资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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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 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588.78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5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4.6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8.24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75.8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村庄服务设施建设。
(5)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04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6)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10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 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7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8)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 3.54 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9)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78.70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 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