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按县财政工作要求,我单位迅速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并迅速开展工作,于2023年3月完成了对“文化惠民县配套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依据该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认真审核,经集体讨论取得共识后给出评分,并对项目取得的绩效做出全面评估。现将评价内容、结果及存在问题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文化惠民县配套资金
项目实施单位:蒙城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负责人:戴桂锋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为:
1、 保障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全县17个乡镇文化站日常运转,为周边群众开展普惠性文化文艺活动。
2、 在全县开展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活动,每个行政村一场,全县共290场(2022年行政村更改为294个,实际演出294场)。
3、 全县290个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补助2000元,用于农家书屋图书更新(2022年该部分仅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4、 完成全县290个行政村电影放映工作,每村每月1场,全年一共3480场(2022年该部分仅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放映行政村294个)。
(三)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至评价日,文化惠民县配套资金项目实际产生支出46.77万元,剩余资金31.27万元,原因是农家书屋补助和公益电影放映全部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二、评价得分
依据《惠民工程县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95.8分,评价级次“优秀”。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评价整体得分
文化惠民县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 目
|
保障机 制
|
资金落 实
|
项目管 理
|
财务管 理
|
项目产 出
|
项目效 益
|
得 分
|
标准分值
|
15
|
5
|
10
|
10
|
30
|
30
|
100
|
评价得分
|
13
|
3.8
|
10
|
10
|
29
|
30
|
95.8
|
得分率
|
87%
|
76%
|
100%
|
100%
|
96.7%
|
100%
|
95.8%
|
(二)指标得分分析
1.保障机制(满分15分,评价得分13分)
(1)组织协调(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蒙城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在日常指导工作中,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协调各方,督促困难和问题的解决,科学制定惠民工程实施过程的相关规定,组织各部分活动有效开展。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目标确立(满分5分,评价得分3分)
蒙城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依据上级指导文件,合理制定各分项目标,旨在打造可持续、普惠性的文化服务环境,从日常活动、演出、电影、图书等多个途径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由于本年度农家书屋补助、公益电影放映未从本级资金支付,造成本级资金结余较多,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3)招标采购(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惠民工程县配套项目中的“送戏下乡”部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严格遵循招投标程序,依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机制。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资金落实(满分5分,评价得分3.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3分,评价得分分)
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46.77/78.04×100%=59.93%。依据评分标准得1.8分。
(2)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截至评价日,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规定时间内实际已及时到位专项资金/规定时间内应到位专项资金)×100%=46.77/46.77×100%=100%。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3.项目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制度健全有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依据《蒙城县2022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亳州市蒙城县文化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效执行了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督查。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验收管理完整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蒙城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通过下乡督查、电话回访、会议调度等方式方法,及时发现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通报。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4.财务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手续齐全,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依据评分标准5分。
(2)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执行规范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级报账制程序、财务手续完备齐全。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5.项目产出(满分30分,评价得分29分)
(1)项目完成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2022年使用惠民工程县配套资金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活动26.36万元,完成294个行政村共294场文艺演出活动,演出活动验收合格;用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出20.41万元,在保障各公共文化场馆日常办公运转的基础上,开展多项公益惠民活动,各乡镇组织基层群众有效开展节日文艺演出、广场舞比赛、少儿朗诵、农村体育比赛等多样化活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2)完成时效(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蒙城县2022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根据抽查,行政村文艺演出100%完成,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全年服务群众、系统化开展多样化活动。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3)质量达标率(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合同签署及验收,送戏下乡活动演出内容满足群众喜好,每场演出时长在100分钟以上;各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实施利用率明显提升。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4)专项资金使用率(满分2分,评价得分1分)
截至评价日,专项资金使用率=(项目实际支付的专项资金/项目实际收到的专项资金)×100%=46.77/78.04×100%=59.93%。依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1分。
(5)项目落实及创新(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送戏下乡反馈的现场演出影像照片、节目名单,各演出公司按照群众喜好创作创新,表演节目贴合群众生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抽查各公共文化场馆日常建设、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实有力,各馆站开展了各种文化文艺活动,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6.项目效益(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蒙城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安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当地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性,丰富群众业余爱好,组织各种演出、比赛、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到当地文化建设中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2)可持续影响(满分12分,评价得分12分)
实施惠民工程,提升农民、学生、中老年等多个群体建设文化事业的热情,促进当地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评分标准得12分。
(3)群众满意度(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基本满意,满意度=回答满意人数/被访问人数×100%=20/20×100%=100%。依据评分标准得8分。
三、存在问题分析
项目资金78.04万元,实际产生支出46.77万元,剩余资金31.27万元,资金支出率为59.93%,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根据历史目标数据,将电影放映、农家书屋补助资金县配套部分纳入本项目,根据2022年文件,实际支出时,电影放映、农家书屋补助全部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造成县配套资金闲置浪费。
四、相关建议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应当根据年中政策要求、项目实施情况与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对计划资金进行合理增减,避免资金闲置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