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 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41622MB0W691461/202303-0040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庄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方案(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6 发布日期: 2023-03-16
索引号: 11341622MB0W691461/202303-0040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庄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方案(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6
发布日期: 2023-03-16
庄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16 11:21 信息来源: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及帮扶工作部署,结合庄周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通过责任落实、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帮扶工作机制,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科学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概况

庄周街道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辖区面积78.16平方千米,下辖16个社区,户籍人口7.76万人,常住人口超19.62万人。紧邻宁洛高速,G329国道过境。涡河贯穿东西。街道地势平缓,夏季汛期多存在泄洪排涝风险,遇强降水易造成低洼地区受涝,辖区内危旧房屋、弱势群体等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能力较差。

三、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安排,准备充分,积极救助。及时转移灾民和贵重物品,妥善安置,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人民财产损失,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2.坚持属地管理,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分级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应急避险转移安置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街道各部门、社区、居民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四、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自然灾害紧急避险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自然灾害避险转移指挥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长:卢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李海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蔡洪经(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庆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许天宇(街道党工委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街道党工委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

马兆祥(街道主任科员)

 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训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员:   城建中队队长

黄鹏飞 民政办主任

   环保站站长

   文明办主任

张俊杰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庄周派出所长

郭来利  司法所所长

谢广学  市场监督所所长

张占军  中心校校长

   庄周卫生服务中心

刘汉阳 供电所所所长

各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

1.负责街道应急转移避险工作的日常运转和管理,及时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市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负责收集、统计街道灾情,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3.负责向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物资、设备等。

(二)转移安置组

长:  峰(街道党工委委员)

  员:      应急办主任

  黄鹏飞    民政负责人

    环保站站长

        庄周派出所所长

张俊杰  经开区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避难场所(转移安置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转移安置所需车辆保障和运输调度工作,组织维 护撤离点至安置点转移沿路的交通秩序,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转移 运输安全工作。

3.督促协助各村做好受灾孤寡老人、伤残人员、优抚对象的转移安置工作。

(三)卫生防疫组

长:李海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员:     庄周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负责人)

工作职责:

负责安置群众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工作,组建医疗防疫小分队,对避难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对食品和生活 用水进行检测,做好疾病防治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长:蔡训召    街道办副主任

员:丁乾隆    党政办负责人

吕保贞    财政所所长

刘汉阳    供电所所长

王志伟    中国电信

各村(社区)书记(负责人)

工作职责:

负责避险转移人员的信息统计、救灾物资接收与分发,灾民吃穿用等生活基本需求的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工作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以平时工作为主,分级负责。平时,各社区要根据街道的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分布实际,维护管理好应急避难场所(详见附件1),按照就近原则规划制定疏散方案(要与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方案),并将转移路线、紧急信号、安置区、警示牌、明白卡等转移避险信息告知每户群众,充分做好应急避险准备工作。要在每年年初开展一次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对象普查统计,要在平时加强关心关照,切实解决生活困难,消除安全隐患,遇到警报时,做好宣传动员,随转随走。如发生灾情,各单位、各社区组根据预警信号和危险区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转移人员,以及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目的地。转移遵循应转尽转、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将危险区人员转移到安置地点。要实行避险转移网格化管理,紧急情况下网格有权力自行组织转移,负责转移的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要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人和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一对一多对一疏散撤离措施,实行包保转移工作责任制,分工到人。

二是以自主转移为主,全程管理。转移方案以动员需转移人员主动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为主,以集中安置为辅。集中安置以重点人员集中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各社区服务中心和庄周养老服务中心,如需在应急避难场所启动大规模集中安置,需要立即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所有转移人员需要按照组、社区、街道办逐级上报汇总,各社区及时对需安置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帮助处理遇到困难。在紧急避险通告或者人员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原处,组织转移的社区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返回,要全面动员组织救援力量,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救灾准备。

三是以灾前上报为主,畅通联络。所有应急电话和责任人员电话需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好灾害预警预报、通讯联络工作。发生灾害或发现灾害前兆后,有关单位、社区、组要立即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也可以针对性拨打110、119、7651453(街道24小时值班电话)等特殊电话。紧急信息报送要求重点突出、表达清楚灾害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可能造成的后的措施,在已经启动应急处理后也要至少每4小时对事态处置的新进展、新情况及时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