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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311-00023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发布实录】蒙城县召开2023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2 发布日期: 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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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发布实录】蒙城县召开2023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2
发布日期: 2023-11-12
【发布实录】蒙城县召开2023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11-12 17:47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间:2023年11 月7日下午16:30

   点:蒙城县人民法院南四楼会议室

人:李利民  蒙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参会人员:曹先锋  蒙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廷峰  蒙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张海洋  蒙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

李利民:  

同志们、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县人民法院参加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2023年蒙城县民商事审判工作。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法院副院长曹先锋作主题发布,蒙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廷峰、蒙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海洋作陪同发布。我是蒙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利民,今天的发布会由我来主持。下面有请曹局长为我们介绍蒙城县2023年民商事审判工作具体情况。

曹先锋:

蒙城县人民法院在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9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414 件,其中新收7368     件,同比上升3.89 %,审结6764件,结案率91.28 %。

    二、具体做法

    (一)完善机制,提高效率。

    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通过民事审判工作,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等四类案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分析研讨,集思广益,妥善处理。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优化调解速裁快审团队建设,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队伍,

    (二)强化调解,形成合力。

对接县人社局、卫健委、物业协会等行业管理单位,成立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等专业化调解组织,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诉前委派调解6042 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 5219 件,诉前调解成功率86.5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探索推出案件“派单”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势,邀请农村“乡贤”“明白人”参与调解,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移解纷关口,进一步完善“法庭+”模式,实现诉讼服务点、法官联络工作室建设全覆盖,方便群众诉讼。注重调执结合,1-9月,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仅为19.2%,居全省基层法院第2位。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共开展周末村居法庭123次,法庭工作时间轴由固定的“5”延展至灵活的“7”,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每周开展法律咨询、诉调对接、发放解纷明白卡等活动,在傍晚时分开展“昏约邻里”矛盾排查化解,实现农民劳作和法庭服务“两不误”。 

    (三)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加大判后释法力度,对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在下判前及时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的误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1-9月,服判息诉率达90.24%,同比上升2.53%。合力开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行动,与全县17个乡镇(街道)加强联动,建立重点信访人员属地稳控、重大信访案件联合化解等机制。强化司法宣传,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千家万户访平安”大走访活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满意度。 

    (四)优化环境,护企发展。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出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畅通涉企案件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综合运用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等,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市中院牵头、蒙城法院参与的第三季度执行合同指标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在2023年三季度营商环境“赛马擂台”机制考核中,县法院作为牵头单位的三项考核指标办理破产指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以及执行合同指标均居全市第一名。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深化破产案件办理府院联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推进破产企业退出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办结全县首例破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促使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与县税务局和人社局分别出台《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办理破产、执行案件处置企业资产过程中加强保障职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指引》,为办理破产提供制度保障,平稳有序推进涉房地产破产案件,加强与住建、税务、规划等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建立逐案研判分析机制,明节点、严把控,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房企破产案件办理,推动城市森林小区项目交付13栋楼、572户住宅,66户商铺;鸿业又一城项目交付11栋楼,住宅1019户、28户商铺

(五)接受监督,加强宣传。

自觉主动将民事审判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主动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批评、意见与建议;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履职及保障机制,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司法监督与司法参与作用;重视法治宣传,共开展巡回审判30 次,引导“巡回审判+宣传”,解读相关法律热点、难点,为群众答疑解惑,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全面提高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例化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8 场次,寓法于行,助力校园法治建设。县法院 24名法治副校长到聘任学校,为在校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维护校园健康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有关决议决定,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能动性,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履职,提质效。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着力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与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建设结合起来,强化立审执协调联动,确保涉企案件快立快结快执,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巩固“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点(法官联络室)就近化解矛盾作用,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联动解纷工作格局,努力打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蒙城篇章”。二是提效能,强队伍。提高学习培训的教育性和针对性,加大案例式、研讨式教学力度,推进优秀法官上讲台、法官教法官,切实提升业务培训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使业务交流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民事法官做群众工作、驾驭庭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三是重廉政,严作风。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体制约束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廉洁司法。是勇创新,广宣传。创新宣传手段,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的优势,进一步丰富形式,充实内容,多样化、多渠道宣传普及法律;坚持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答疑解惑,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

李廷峰下面我作典型案例通报。

    一、情理法并用止争 审调执一体解纷

    (一)基本案情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小涧法庭受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双方订婚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关于退还彩礼问题双方协商多次未果,故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向当事人详细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互不相让,诉前调解失败,遂转入诉讼程序。

    (二)审理情况

 虽然应当事人的要求案件已排期开庭,但该类案件涉及金钱和情感纠纷,矛盾本就容易激化,如果能通过调解消除双方对立情绪,以缓和的方式使矛盾轻轻“落地”,化解效果要优于判决。于是承办法官在开庭后仍多次跟双方当事人通话,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耐心释法说理,详细告知当事人关于彩礼的法律定性,彰显法律权威的刚性,又巧妙运用调解的柔性,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换位思考、互利互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的努力沟通下,双方当事人从法律上对纠纷的定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也对处理结果有了初步预期,心态便不再情绪化,矛盾纠纷由此进入了解决的快车道。最终在法官循序渐进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返还彩礼40000元的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三)典型意义

此起纠纷的化解,从刚开始的针锋相对到最后的意见一致、从情绪化的互不相让到理性的将心比心,体现了调解相对于判决来说,在特定的纠纷背景下,是更温和、高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当事人能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自觉履行,既能从事实上解决问题,又能从思想、内心上彻底化开心结。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调审执一体化,因事、因时、因地,灵活变动,多管齐下,“因案制宜”找准解决纠纷最彻底的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二、“立、审、执、破” 无缝对接化解企业压力

    (一)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4日,蒙城县某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合同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涉案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照双方签署的委托协议支付劳务费98000元及逾期利息,后经本院诉前调解程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该医疗公司未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因该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3月30日,该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蒙城法院书面申请对该医疗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蒙城法院执行局审核后,认为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于同日作出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

    (二)审理情况

2023年4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了对该医疗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相关资料后发现,该医疗公司在本地虽已处于停业状态,但该公司持有的一些发明专利仍具有一定价值,合议庭讨论后认为,如果能够促成破产和解,既能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同时也让债务人免于退出市场,给企业东山再起的机会。

在蒙城法院的引导下,管理人在与债务人、债权人多次沟通中发现,债务人目前有转移到外地发展的计划,也做了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这一情况,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以债务人在蒙城现有的经营场所内的全部办公设备抵付全部债权的和解方案。2023年5月29日和解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本院于2023年5月30日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和解程序。

    (三)典型意义

蒙城法院审结的这起破产和解案件,有效的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得涉案企业甩掉包袱,重新出发。该案从裁定受理到达成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39天,蒙城法院引导破产管理人积极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和解,蒙城法院通过“立、审、执、破” 无缝对接,最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该案件中,争取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挽救企业。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给债务人继续经营的机会,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稳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蒙城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李利民:

感谢曹院长、李庭长的介绍,下面我们就把时间交给记者朋友们。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问题一、请问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哪些保障措施呢?

1.出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畅通涉企案件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综合运用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等,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瓶颈,开展企业大走访和送法进企活动,实地走访企业家,征求意见建议,解决企业涉法涉诉问题。

 2.坚持正向激励失信惩戒相结合,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出具全首份《信用修复证明》。

3.深化破产案件办理府院联动,例如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推进破产企业退出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办结全县首例破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促使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与县税务局出台《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为办理破产提供制度保障。

4.平稳有序推进涉房地产破产案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住建、税务、规划等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建立逐案研判分析机制,明节点、严把控,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问题二 请问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对于化解基层矛盾和纠纷有哪些做法和经验?

1. 构建“法院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四位一体综合调处网格,对接县人社局、卫健委、物业协会等行业管理单位,搭建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等调解平台。聘请特邀调解员充实到院直和6个基层法庭,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及时推送至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针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调解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素质。

2.探索建立人民法庭“综派单”机制,对接乡镇综治中心等基层治理单位,对老人赡养、离婚纠纷、排除妨害等基层多发性纠纷,邀请村干部和当地“乡贤”“明白人”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事”“热心肠”“常监督”“带一片”优势,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

3.按照“一乡镇、一站点”要求,综合考虑乡镇位置、人口数量、法庭覆盖范围等因素,在王集乡、三义镇、坛城镇等未设基层法庭的乡镇实现诉讼服务点(法官联络室)全覆盖,诉讼服务点可实现接收立案材料、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巡回审判等多项功能,法官定期驻点办公,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打通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难题。

4.选取婚姻家庭、赡养老人、财产损害赔偿、宅基地使用权、邻里关系等典型纠纷案件,深入田间地头、村部广场,一枚国徽、一张桌子、一把法槌就地开庭,庭审时邀请村干部和周围群众参与旁听以案释法,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基层营造诚信、友善、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相关做法被多家省级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