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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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51843530R/202307-00197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奖补资金】亳州市2022年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9 发布日期: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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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奖补资金】亳州市2022年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9
发布日期: 2023-07-29
【奖补资金】亳州市2022年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9 08:14 信息来源:蒙城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农村电商绩效评价办法,我市对2022年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围绕着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目标,在政策落实、主体培育、模式创新、环境创优上出实招,电商亳州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5月,《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的通报》认定我市利辛县、谯城区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并分别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万元,认定谯城区华佗镇为电商强镇,获得省级奖补资金50万元。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和《亳州市商务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企业申报、属地商务和财政部门初审、市级商务和财政部门复审、涉企比对、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网站公示、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7类57个项目给予奖补,合计奖补资金764.25万元。其中:涡阳县奖补资金47.28万元;蒙城县奖补资金56万元;利辛县奖补资金150.04万元;谯城区奖补资金310.93万元;亳芜园区奖补资金200万元。

二、绩效自评基本结论情况

(一)绩效自评得分

结合省商务厅农村电商绩效评价办法及评价指标,我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申报管理

(1)奖补政策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58号)要求,亳州市商务局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经过企业申报,各县、区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对县区申报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后,2022年2月25日我局形成《关于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项目的申请报告》(申请电商强镇和园区)和《关于认定农村电商示范创建项目的报告》(网销额超千万元的企业),将我市审核符合条件的的省级电商强镇(谯城区华佗镇、涡阳县星园街道、蒙城县庄周街道),县域特色产业园区(谯城区花草茶电商产业园区)和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安徽道至佳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电商企业)报送至省商务厅。按照《关于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皖商明电〔2022〕20号)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印发《亳州市商务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亳州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发〔2022〕14号),要求各地按照省厅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组织项目主体开展申报。

(2)项目申报符合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2022年,我市积极开展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作,所有申报的项目均符合制定的申报材料要求。

(3)审批程序规范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各县区商务部门根据省、市文件和实施细则,联合财政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申报材料进行规范审核和实地核查,此项自评得分6分,完整留存申报省级示范项目有关资料,此项自评得分4分;

2、资金落实情况

①奖补资金到位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市农村电商示范村奖补资金实际到位与计划奖补资金到位率为100%,此项得分3分。

②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均在省级财政拨付、项目审核完成、市级财务程序履行后第一时间拨付至项目单位。

(三)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①我局明确分管领导和具办科室,上级政策和业务指导均能按时较好落实。此项自评得分2分。

②我局根据省、市要求,在奖补细则中明确了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③我局根据省、市要求,在奖补细则中明确了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规范管理。此项自评得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①为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部署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多次实地调研和核查。此项自评满分得1分;

②我局今年实施调度和检查超过2次。此项自评满分得2分;

③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此项自评满分得1分;

④我局对项目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此项自评满分2分。

⑤我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财务管理

(1)会计核算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此项自评得分2分。

②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实施建立了资金专账,财务制度健全,并做到专款专用。此项自评满分得2分。

③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拨付公示程序,未发现违规现象。此项自评满分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①我局严格执行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资金拨付手续完备。此项自评满分得1分;

②资金拨付凭证合规,均采用转账方式,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现象。此项自评满分2分。

③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假套取资金现象,此项自评满分2分。

(3)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检查。此项自评满分4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任务完成率(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利辛县、谯城区获评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谯城区华佗镇获评省级农村电商强镇;新增年网上销售额超千万企业10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自评得分6分。

(2)完成时效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自评得分10分。

(五)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满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①通过农村电高质量发展行动,我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进一步畅通,全年农村产品网销额达129.6亿元;2022年全市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265个。通过项目实施,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电商品牌进一步提升,电商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本项2分,自评2分。

②国家级媒体和省、市级媒体宣传达100余次,获得了网易安徽、安青网、国际在线、中安在线、新华丝路、安徽商报等多家媒体的宣传,如:网易安徽报道了“涡阳县返乡创业小伙张凯凯的多肉致富路”;安青网报道了“直播助农进果园 助农增收促振兴”;国际在线报道了“浅析涡阳县农村电商发展现状”;中安在线报道了“打响‘蒙城好物’区域公共品牌”;新华丝路报道了“做强农村电商 助力乡村振兴”;安徽商报报道了“蒙城县:农产品‘触网’助力乡村振兴”。此项自评满分2分。

③农村电商网点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在保持农村电商网点总数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融合发展、功能覆盖的原则,动态调整农村电商网点。全市现有脱贫村电商网点224个,其中能直接收购销售贫困户家农产品或带动贫困户就业的网点120个,便民服务网点419个。今年以来对电商网点开展多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电商网点进行动态监管。此项得分2分。

④电商帮扶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全市共有“电商+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87个,带动脱贫群众488人增收。此项得分2分。

⑤产销对接活动丰富多彩。今年以来,我市各县区举办电商助农直播、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展销会、走进田间地头直播、结合传统节日开展年货节促销等活动。此项得分2分。

⑥在电商促进贫困户增收的案例或电商扶贫报道方面。“涡阳县辉山村:红色基因贯古今,民族智慧振乡村”2022年8月24日在央媒国际在线刊登。此项得分2分。

(2)经济效益(满分6分,自评分6分)

2022年,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129.6亿元。全市“电商+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87个,带动脱贫群众488人增收,人均增收1200元左右。此项自评得分6分。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①2022年农村电商项目正常运营和维护,现有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网点也都正常发挥作用。此项自评满分3分

②2022年,我市电商培训总人数6529人次,实操人数3116人次。此项自评3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促进了产销对接和助农增收,电商直播助力乡村振兴,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了农村群众电商意识和获得感,群众满意度较高,各渠道未出现问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