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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307-00046 组配分类: 负责人及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县委卫健工委委员侯明明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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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及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县委卫健工委委员侯明明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新闻发布会解读】县委卫健工委委员侯明明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15:09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时  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10:00

地  点:蒙城县妇幼保健院十一楼会议室

解 读 人:侯明明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近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印发了《蒙城县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截至2023年3月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66万人,占总人口的14.27 %;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79万人,占总人口的 11.6%。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

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5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示,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发〔2023〕1号)文件精神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医养结合路径,并取得一些经验,截至2022年末,全县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7家,其中,公建公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5家,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家。全县共设置养老床位757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077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51.91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6.9%。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在充分吸收国家指导意见和省行动方案主要精神、总结提炼我医养结合工作经验基础上,围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提出了共6项16条主要任务。

1.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养老等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2.深入推进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点,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2023年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2%、2025年提高至55%。将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养签约,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

3.优化医疗和养老服务衔接。统筹医养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组建医共体。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体管理,医体内牵头医院、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应在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标准化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智能化水平。

4.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根据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进评估结果在全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组织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行动。加强医养结合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健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

5.发挥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作用。将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等融入医养结合服务全过程,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依托县中医院老区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医养结合床位500张,重点在优质护理、中医康复、中医理疗等方面开展服务,打造县中医院自己的医养结合服务品牌效应。

6.建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依托现有资源设立蒙城县鸿福老年公寓为全县医养结合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医养结合人才培训项目。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三、《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1.完善价格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

2.强化多元投入。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医养结合服务力度,为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鼓励保险资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医养结合机构,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

3.加大保险支持。实施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内互认”政策。根据医养结合服务特点,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及时预付、清算医保费用。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机构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与原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施行行政、财务统一管理的医疗机构)的,根据规模和业务量,适当增加医保总额。扩大护理依赖型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为解决失能老年人等医疗照护保障问题探索路径。

4.保障土地供应。实施方案》提出,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指导各单位通过处置存量建设用地获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项目用地需求。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如何推动《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侯明明:

实施方案》要求,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创新、政策保障、财政投入,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医养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考核督导,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工作格局。

如果未到现场的网民朋友们有问题,欢迎向蒙城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8-76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