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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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457/202307-00023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取水许可】关于蒙城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文号: 蒙水资源函〔2023〕10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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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取水许可】关于蒙城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文号: 蒙水资源函〔2023〕10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7-12
【取水许可】关于蒙城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12 08:38 信息来源:蒙城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水利局关于安徽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优质羽绒羽毛及制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安徽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优质羽绒羽毛及制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安徽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优质羽绒羽毛及制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安徽强英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优质羽绒羽毛及制品建设项目位于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项目拟建设年产2万吨优质羽绒羽毛及制品,所属行业为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二、基本同意你单位项目取用水方案。该项目用水取自区域浅层地下水,生活用水取自公共供水,场区内建设1眼自备水源井,井深45m,井径300mm,出水量20m³/h,水源井位置为东经116°3250″,北纬33°1106″。申请年最大取水量为15.60m³,取水保证率90%

三、基本同意你单位项目退水方案。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及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过后间歇排放,最终排入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年退水量14.7万方,基本上对水功能区影响不大,对第三方取用水户基本上无影响,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基本上无影响。

四、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完善节水设施,减少管网漏损,加强综合治理,保障相关用水指标符合水利部、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你单位建设项目的取用水应服从我局的监督管理,依法取水、用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

六、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的要求,你单位的取水工程要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维持其正常运行。你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省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 http://www.mwr.gov.cn/fw/ )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七、你单位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单位应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八、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 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局应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九、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 3 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 开工建设,本决定自行失效。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亳州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蒙城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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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