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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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8663759/202305-00007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2023年计划生育奖励户医疗保险的政策与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5-18
索引号: 11341622MB18663759/202305-00007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2023年计划生育奖励户医疗保险的政策与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5-18
蒙城县2023年计划生育奖励户医疗保险的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18 09:32 信息来源: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筹资标准

根据蒙政办秘﹝2022﹞41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为每人610元。

二、代缴政策

根据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蒙政办秘﹝2022﹞41号)文件规定,城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农村二女绝育户家庭、国家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参保资金由县财政全额补贴350,仅限补贴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二女绝育户的两个女孩及其父母(独生子女本人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女孩已经婚嫁、参军、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父母双方有一方系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下岗人员的家庭户不予补贴),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确认并提供其个人参保信息所有政府分类资助人员由代缴部门于20229月底前将名单提供给县医疗保障局,由县医疗保障局对其身份属性进行标注,并进行网上锁定。代缴人员享受的医疗保障时间与自行缴费人员一致(2023年全年)。原则上参保缴费后,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新增(变更属性)或退出参保对象,除政策原因外已缴费的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