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根据蒙编字[2002]09号文件规定,编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县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设置方案。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部门和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
(五)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六)提出乡镇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指导乡镇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置并按规定报批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
(八)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县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全县事业单位编制(领导职数)使用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训和统计等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蒙城县委编办编制9人,目前在职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办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更严的工作要求,更高的进取精神,更强的责任意识,统筹兼顾,奋力拼搏,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根据上级机构改革精神,科学谋划,周密组织,稳妥实施,按照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我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二是继续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对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横向互联工作。加强机构编制信息的核查,确保信息准确,加强信息共享。
四是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做好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教育周转池编制制度落实。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编制管理,充分发挥周转池编制效益。
六是继续做好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工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蒙城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109.359656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收入预算109.359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59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六、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支出预算109.359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59656万元,占86.2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万元,占13.72%,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工作。
七、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109.359656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359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6.65826万元,占7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4962万元,占11.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72637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6.290064万元,占5.75%。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86.6582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52万元,增长6.8%,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65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主要是办公业务量增加、人员工资调资。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86.658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12.68496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32%,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84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资。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8.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2”预算4.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级科目3”预算0.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基金补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3.7263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23.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3.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项级科目2”预算0.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6.29006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96万元,增长18.0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6.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县委编办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3596.56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人员工资调资。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县委编办及所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0年县委编办及所属二级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县委编办及所属二级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委编办及所属二级单位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十三、名词解释
“三定方案”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党政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等体制内机构,在单位初设或者机构改革过程中有重大变更事项时,颁布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体制内每一个单位的身份证、户口簿。三定具体是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十四、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收入预算109.359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59656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7.24万元,增长7.09%,增长原因主要是业务量增加、人员工资调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占0%,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十五、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支出预算109.3596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24万元,增长7.0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资。其中,基本支出94.359656万元,占86.2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万元,占13.72%,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等支出。
十六、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七、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蒙城县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359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903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648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08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