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安工作。
目标2: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目标3: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目标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及保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目标5: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目标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目标7:依法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防范工作。
目标8: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及外宾在辖区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目标9: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
目标10:负领导和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和公安队伍管理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目标11:负责全县公安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目标12:指导、监督和督察全体民警的执法和警务活动。
目标13:负责查处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类违法犯罪活动。
目标14:指导和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目标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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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做好并完成: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安工作。2、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3、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及保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5、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7、依法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防范工作。8、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及外宾在辖区内的安全警卫工作。9、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10、负领导和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和公安队伍管理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11、负责全县公安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12、指导、监督和督察全体民警的执法和警务活动。13、负责查处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类违法犯罪活动。14、指导和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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