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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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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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进度及工作措施(需明确月度、季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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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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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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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完成”或“正在推进”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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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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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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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个,需2022年销号问题4个,已制定四项清单并交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已整改的问题加强日常督查,同时纳入7月份、12月份的半年一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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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2月16日下发《关于报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知》,汇总反馈问题最新进展情况。2022年2月28日需要销号的4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在县环保委会议上进行了调度。2022年4月20日,第二次县环保委会议再次调度2022年需要销号的4个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5月份经向市环保委请示,中央反馈件由市级人民政府向上级申请销号,所需销号的支撑材料由市直部门负责提供。县级不需要销号。
2.2022年5月份市政协核查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交办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其中三义小学北河水污染问题由于之前的管网达不到整改效果,计划对前期工程拆除重建,目前三义镇已委托国祯公司进行了设计,近期组织工程招标。
3.2022年6月份市政协核查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交办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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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
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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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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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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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对乡镇(街道)环保工作进行一次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两次考核分别在7月份、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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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17日环保委办公室已下发考核通知。
2.7月12日-14日,县环保委办公室组织4个考核组对乡镇(街道)环保工作进行考核,现考核工作已结束,考核结果已于7月28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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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
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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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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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系统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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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每季度对受理的符合要求的环评报告表及时进行审批。二是督促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及时开展自行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完成情况的督查。三是2022年完成6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中一季度1条;二季度1条;三季度2条;四季度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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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环评审批。完成了53个受理项目的环评审批。二是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已完成第一、二、三季度排污许可证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督查。三是第一、二、三季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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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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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
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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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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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监管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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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开展一次饮用水水源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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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季度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已结束,通报问题已进行整改。按照第三季度饮用水水源地检查活动已完成,发现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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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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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
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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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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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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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份之前出台蒙城县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任务清单,下发各责任单位,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2.积极申请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并入库。
3.开展对建筑工地、砖瓦窑场、汽车维修等涉气企业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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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蒙城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蒙城县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治专项行任务清单》《蒙城县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任务分解清单》任务分解工作。截至9月21日,蒙城县PM2.5年累计3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88天,优良率71.8%。已完成4个项目资金的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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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
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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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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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全面推进涡河、茨淮新河等4大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涡河水体治理及水生态建设等一批生态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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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4月份,编制“蒙城县涡河流域部分乡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2、项目一旦申请成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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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城县涡河流域部分乡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传至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等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
2、蒙城县茨淮新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上传至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评审,但未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评审,已进入淘汰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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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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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
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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