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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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97335383B/202208-00031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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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10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0 14:30 信息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9月

 

第一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等职责。根据蒙政[2019]52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配合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协助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贯彻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落实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子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行政单位

2

市场监督检验所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市场监督稽查大队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登记注册局

行政单位

6

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7

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8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9

辛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0

三义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1

乐土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2

楚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3

立仓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4

双涧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5

王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6

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7

许疃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8

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19

小涧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20

岳坊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21

马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853.5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853.5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2.01万元,增长33.28%,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公务员,人员增加;二是预算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79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3.6万元,占89.5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2.54万元,占10.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79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1.01万元,占59.65%;项目支出1935.12万元,占40.3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51.0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351.0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9.47万元,增长19.48%,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公务员,人员增加;二是预算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6.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2.62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公务员,人员增加;二是预算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5.06万元,占81.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96万元,占11.03%;卫生健康(类)支出75.57万元,占1.92%;节能环保(类)支出0.6万元,占0.02%;住房保障(类)支出212.55万元,占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91.85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基本支出调减。其中:基本支出2809.15万元,占71.54%;项目支出1117.59万元,占28.4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了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了驻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6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调整,市场监管行政管理支出增加。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压缩该项支出,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5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压缩该项支出,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8.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06,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为方便统发工资,将事业运行中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中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压缩该项支出,加大执法办案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的支出有所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1.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增加该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82.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33.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3.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秸秆禁烧支出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96.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工资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66.86万元,本年支出366.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企业奖补支出和文明创建支出的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3万元,比2020年减少2.68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性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28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24.73%。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80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有力保障了消费者饮食安全,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守安全底线,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市场自律和监管约束不断增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四个最严”标准,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二是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3500批次,不合格60组,合格率98.3%;三是通过抽检共查处食品违法行为49件,罚款8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三局合并以及行政单位机构改革,我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支出增加,需要加大经费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督导,提高绩效目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合理运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6001

实施单位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0

执行数:

280

其中:财政投款

280

    其中:财政投款

28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把控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确定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管好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目标1完成情况: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抽检任务3500组/年。

3500组

3500组

质量指标

指标1: 实际完成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及时性

及时

及时

成本指标

指标1:费用

280万

280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无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体系

基本实现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基本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保障我县食品经济健康发展

居民饮食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历来高度重视。县财政局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等。

本部门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针对上述项目开展内部绩效评价。从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看,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提高食品合格率,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促使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加强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完成省、市对我县的考核。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的范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绩效评价的对象: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4. 绩效评价标准:本单位根据上单位职能和上级部门工作布置,年初制定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目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量化分级管理,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与分析,并制定项目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报财政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

采取听情况、问问题、看账目,对社会公众调查等形式开展考评。

3.分析评价

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年初设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四个最严”标准,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二是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3500批次,不合格60组,合格率98.3%;餐饮环节专项抽检93组,不合格2组;通过抽检共查处食品违法行为49件,罚款87万元。三是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年完成县两会、党代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四是依托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针对季节特点和投诉热点,通过电视、微信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7条。受理处理食品类消费者投诉210件。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网络交易突出重点品种、区域、项目和企业的整治等活动,全县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提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三定方案”关于市场监管局的职能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县局领导研究同意,财务审核,食品监管股等相关股室负责此项目,报经县财政局批准,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用途为用于支付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的买样费、检测费及在日常监管中产生的费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实施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二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三是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清理检查专项活动;四是继续加强我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治理整顿,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五是创建小餐饮示范街,创建餐饮服务行业示范店,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监管体系逐步健全;二源头防控更加到位;三是风险防控更加不断完善;四是食品安全环境显著提升;五是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对项目绩效管理亲自安排部署。

2.细化预算管理,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管理规范,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抽检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技术手段,是打击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有力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检测的项目增多,抽检买样费等不断增长,抽检经费紧张,需要每年增加相应的财政预算。

七、有关建议

1.加强学习,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2.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进行核算,按照预算要求进行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