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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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36A/202110-0000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蒙城县审计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0-1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36A/202110-0000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蒙城县审计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0-18
蒙城县审计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1-10-18 11:16 信息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的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条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

条 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在全局范围内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由局一把手负总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环节。

   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 考核内容包括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群众评价情况等。具体考核: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行政许可的公开情况,行政处罚程序的公开情况,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情时间的公开情况,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便民措施的执行情况,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办法的公开情况,各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第六 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政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

第七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第八 本制度由蒙城县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