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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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51843530R/202203-00424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告
名称: 【规章制度】蒙城县商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022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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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告
名称: 【规章制度】蒙城县商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022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3-02
【规章制度】蒙城县商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022版)
发布时间:2022-03-02 09:18 信息来源:蒙城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商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我局网站安全及正常运行,促进信息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我局所有维护和管理的网络主、辅节点设备及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具体包括病毒防御网、因特网网站等

第三条 网站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网络安全责任,并定期(每半年一次)督查和培训。加强网络管理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业务提升,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

第四条 对全局网络线路和网络接入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各接入股室对各自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条个人在未经许可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六条在网站上传文件资料中,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制度,自觉维护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 必须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严格内外网分离。凡涉及到单位机密以及有重要文件的机器必须与外网物理隔离,防止重要文件被盗取或丢失,对所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传网站共享。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局网站及相关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第九条 除授权的维护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局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十条 负责网站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的信息。

第十二条 严禁擅自更改IP地址,造成其他人员无法上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局办公室、局领导审核,由办公室发布。

第十四条 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造成系统危害事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本办法,给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