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2022年6—7月份,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第三方对全市2022年1—6月份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独立评估,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定向复核。现将有关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评估的主要内容
本次评估共对全市82家政务公开主体进行了全面测评,其中市直部门38家、各县区政府4家、县区直部门抽查20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抽查20家。
测评内容主要依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和亳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有关要求,主要测评各单位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情况,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决策部署落实、规划计划、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新闻发布、回应关切以及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信息发布规范性、时效性和内容发布质量。
二、评估成果
从初评情况看,我市2022年1—6月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同上年度相比有显著提升。市直部门平均得分为72.85分,得分同比增长7.76%;各县区政府平均得分为86.61分,得分同比增长10.37%;县区直部门平均得分为74.47分,得分同比增长5.00%;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均得分为70.81分,得分同比增长1.98%。从整改情况看,各级各部门整改成效显著,得分均有大幅度提升。经复核,市直部门平均得分提升17.82分,县区政府平均得分提升8.1分,县区直部门平均得分提升19.74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均得分提升21.93分。
按初评及复评5:5计算各测评单位总成绩,市直部门合成分数居于前10位的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管局、市气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应急局;县区直部门居前5位的为蒙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谯城区发展改革委、谯城区审计局、蒙城县统计局、谯城区乡村振兴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前5位的为谯城区古城镇、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蒙城县小辛集乡、蒙城县漆园街道办事处、谯城区薛阁街道办事处。按县区政府、县区直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6:2:2计算各县区最终得分为:谯城区90.69分、蒙城县90.34分、涡阳县86.48分、利辛县82.98分。
三、初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文件公开情况不理想。一是部分单位规范性文件发布不及时。32家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9家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未公开2022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信息公开不完整。大部分单位未完整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等程序的落实情况。三是规范性文件下载形式单一。部分单位规范性文件仅提供一种文本下载格式,未提供PDF和Word两种下载方式。
(二)重大决策公开力度不足。一是意见征集信息公开情况不理想。部分单位未公开2022年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信息(包括决策草案、决策草案说明、意见征集反馈渠道、征集意见的期限)。二是意见征集形式缺乏多样性。多数单位意见征集形式较为单一,未广泛采用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三是意见反馈信息公开较差。部分单位未公开重大决策意见采纳情况和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三)解读回应力度有待加强。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加强。一是公开比例不高。22家市直部门、16家县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15家乡镇街道未公开2022年度政策解读信息。二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数单位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较少。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信息公开较差。半数以上测评单位未公开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的信息。三是回应关切工作仍有欠缺。主动回应力度不足,少数单位未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相关舆情回应信息。
(四)行政职权有关信息公开情况不理想。一是各类清单公开情况不理想。少数单位未公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公共服务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部分单位公开的公共服务事项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素不完整。二是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较差。半数以上测评单位存在未公开2022年各类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或公开不全的问题;部分单位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公开不完整,缺少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或执法结果等信息。
(五)财政信息公开仍有提升空间。一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不全面。14家乡镇街道未公开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半数以上测评单位未公开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二是部门项目信息公开不完整。部分单位未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或绩效评价报告。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各县区政府重点领域均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的问题,在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社会保险、市政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保障、PPP项目、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如各县区政府均未完整公开精准扶贫领域的扶贫对象识别与退出相关信息(包括评议、审查、审核程序相关材料、贫困户退出汇总、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情况),均未完整公开污染防治领域的污染综合防治、环境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不规范。一是要素不完整。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中缺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二是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补正要求,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内容及时调整。三是收费标准不明确。半数以上测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存在“本省有关规定”等不明确表述。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本次评估的问题清单将随本通报一并下发,对本次测评反馈的事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盘点销号的方式,继续抓好整改完善。对属于公开事项不规范的问题,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改完善;对属于重点领域事项公开不到位的问题,要调度承担重点领域事项公开的单位、科室及经办人及时补充公开。特别是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发布解读、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财政资金和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事项,要持续及时高质量做好公开工作。
(二)做好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及基层政务公开整体提升。特别是各重点领域责任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承担任务认真对照栏目要求,准确真实、有效及时、主动全面的做好信息上报及发布工作,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各县区政务公开办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以本次第三方评估为契机,以点带面、全力以赴,对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提升、再强化,做好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力争在年度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本次评估结果将按一定比例纳入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
附件:1.市直部门1—6月政务公开测评得分表
2—1.谯城区1—6月政务公开测评得分表
2—2.蒙城县1—6月政务公开测评得分表
2—3.涡阳县1—6月政务公开测评得分表
2—4.利辛县1—6月政务公开测评得分表
2022年7月 日
附件1
市直部门1—6月政务公开测评得分表
排名
|
单位名称
|
初评得分
|
复核得分
|
合成得分(5:5)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93.40
|
99.80
|
96.60
|
2
|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
89.75
|
99.90
|
94.83
|
3
|
市科技局
|
83.65
|
100.00
|
91.83
|
4
|
市公管局
|
88.40
|
91.70
|
90.05
|
5
|
市气象局
|
86.15
|
91.25
|
88.70
|
6
|
市城市管理局
|
82.15
|
95.10
|
88.63
|
7
|
市交通运输局
|
81.63
|
94.88
|
88.25
|
8
|
市医保局
|
80.25
|
95.90
|
88.08
|
9
|
亳州高新区管委会
|
78.40
|
96.60
|
87.50
|
10
|
市应急局
|
77.25
|
97.10
|
87.18
|
11
|
市发展改革委
|
75.00
|
97.85
|
86.43
|
12
|
市司法局
|
82.90
|
89.10
|
86.00
|
13
|
市数据资源局
|
73.30
|
96.00
|
84.65
|
14
|
市生态环境局
|
76.30
|
93.00
|
84.65
|
15
|
市税务局
|
73.20
|
95.60
|
84.40
|
16
|
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
69.13
|
99.38
|
84.26
|
17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71.10
|
96.70
|
83.90
|
18
|
市统计局
|
67.45
|
99.00
|
83.23
|
19
|
市市场监管局
|
74.55
|
91.85
|
83.20
|
20
|
市水利局
|
71.10
|
95.25
|
83.18
|
21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73.85
|
91.45
|
82.65
|
22
|
市卫生健康委
|
74.25
|
90.90
|
82.58
|
23
|
市农业农村局
|
72.15
|
91.90
|
82.03
|
24
|
市退役军人局
|
75.75
|
88.25
|
82.00
|
25
|
市公安局
|
67.30
|
96.40
|
81.85
|
26
|
市财政局
|
77.30
|
85.80
|
81.55
|
27
|
市乡村振兴局
|
68.95
|
93.00
|
80.98
|
28
|
市民政局
|
69.70
|
91.60
|
80.65
|
29
|
市投资促进中心
|
66.15
|
95.00
|
80.58
|
30
|
市审计局
|
63.05
|
97.50
|
80.28
|
31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68.50
|
90.80
|
79.65
|
32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69.90
|
80.00
|
74.95
|
33
|
市商务局
|
64.45
|
77.15
|
70.80
|
34
|
市残联
|
49.06
|
86.94
|
68.00
|
3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65.65
|
68.45
|
67.05
|
36
|
市教育局
|
63.75
|
69.40
|
66.58
|
37
|
市供销社
|
62.50
|
63.30
|
62.90
|
38
|
市人防办
|
40.81
|
71.56
|
5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