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蒙城县文物保护中心组织人员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博物馆)保护范围内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重点对改建改用为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的自建房进行检查。
蒙城县共有各级文保单位26处,其中:国保单位2处,省保单位6处,市保单位9处,县保单位7处。从5月24日开始,县文物保护中心分管负责人率队开始排查。四个组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突出重点。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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