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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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202-00137 组配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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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08 17:36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表

2.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总表

3.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总表

4.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坛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坛城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坛城镇管辖面积131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社区)4701户、8万人。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四)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同企业、事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

(五)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镇村和谐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结合“邻长制”划分责任区,及时摸排外出及返蒙来蒙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居家隔离“五包一”特殊人群管控。提升核酸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配足配齐防疫队伍。全力以赴抓好目标人群疫苗接种,提高加强针覆盖率,降低脱漏比,筑牢防疫天然屏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保障防控举措落地见效,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坚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和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监测排查,做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加大稳岗就业扶持力度,通过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扩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精准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杜绝规模性返贫致贫的情况发生。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全面梳理扶贫资产,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三)持续培育经营主体,助力农业产业发展。

推深做实农事托管,力争全镇划片区域种植统一品种。做好2022年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一标认定工作,确保三品一标认证如期完成。瞄准长三角地区消费升级趋势,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协同实施以上海市外蔬菜供应基地为立足点,大力发展“菜篮子”工程。积极引进培育农业产业经营主体,重点发展蔬菜全产业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以“稳猪保供”为引领,优化提升全镇26家规模养猪场和牧源十场、十一场的质效,确保全镇存栏量18万头以上,生猪出栏25万头以上,进一步推动养殖业的发展。

(四)持续抓牢招商引资,推进经济快速发展。

拓宽招商引资发展路径,紧密结合“全民创业、返乡创业”工作,动员镇村两级干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梳理有价值招商线索,由班子成员一包到底,为企业搞好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盘活、利用好现有资源,谋划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拟于坛城原中心小学校址建设可容纳多家企业的返乡创业园。培育现有工业项目,积极引导“技改”工作,加快现有工业企业升级换代,做大做强。

(五)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继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压实环境专项监督长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养殖场、砂石料厂、散乱污、水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和整改,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补齐自身短板,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验收任务。立足长效,重点做好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制定和监督执行,让创建成果得以长期维持。

(六)持续加强常态管理,筑牢社会治理防线。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黄赌毒整治”等行动,积极开展“平安创建”、“信访积案集中化解”等工作。对重点人员落实包保稳控措施,确保人稳当地。完善“5+N”会商研判机制,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无信访案件、无负面舆情”镇村创建活动,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2坛城镇人民政府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2305.0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2305.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05.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2305.0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5.03万元,占100%,比2021年预算增加99.24元,增长4.5%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2305.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9.24万元,增长4.5%。其中,基本支出818.65万元,占35.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1486.39万元,占64.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2305.0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9.41万元,占47.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8万元,占3.94%;卫生健康支出26.11万元,占1.13%农林水支出1040.64,占45.15%;住房保障支出58.10万元,占2.52%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5.03447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9.24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9.41万元,占47.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8万元,占3.94%;卫生健康支出26.11万元,占1.13%农林水支出1040.64,占45.15%;住房保障支出58.10万元,占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755.22769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37万元,减少0.71%,下降原因主要是收入减少,压缩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285.2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8.365万元,减少52.63%,下降原因主要是收入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53.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47万元,下降6.1%,下降原因主要是2022年将有部分人员退休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万元,增长6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农林水工作重点加大督查检查工作

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1016.63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6.01万元,增长15.4%,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村级换届后人员健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46.4800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61296万元,增长9.32%,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进行工资调整及新录用人员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07万元,公用经费73.58万元。

(一)人员经费74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其他支出等。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486.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0.16万元,下降3.26%,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项目支出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村干部基本报酬项目。

1)项目概述:村干部基本报酬

2)立项依据:县委常委会决定事项

3)实施主体:坛城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211日至20221231

5)项目内容:村干部基本报酬

6)年度预算安排501.6万。

7)绩效目标:对党委政策的贯彻,保障人民的利益。

 

 

(二)机关运行经费。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6.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6.97万元,增长下降3.95%,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保障用车2辆已上缴处置,村级使用4辆,垃圾中转站使用2辆,康洁公司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

2022坛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34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所有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6.388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