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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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202-0006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县本级)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202-0006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县本级)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县本级)
发布时间:2022-02-08 1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收支总表

2.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收入总表

3.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支出总表

4.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协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三)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预算构成

部门预算构成:亳州市生态环境分局机关、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大县队、蒙城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县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蒙城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对前期已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依法依规改彻底、改到位,严防反弹。继续深入实施“三大一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以实际整改成果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二)强化环保宣传。提升群众对环保的认知和关注度。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努力提高全县上下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采取精准施策,强化精细管理,确保全年PM2.5.PM10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满足市政府考核要求,让更多的蓝天白云惠及群众。

1、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深入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耗煤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

4、积极做好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结合砖瓦窑厂淘汰、燃煤锅炉淘汰,认真谋划减排项目,争取完成十四五年度目标任务。

5、严肃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重点针对柴油货车开展执法检查,构建超标柴油车黑名单,实现动态管理。

6、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配合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探索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8、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开展VOCs专项整治行动。

9、深入推进扬尘防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加强降尘量监测质控工作。加强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工地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渣土运输车管理,严查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周边道路、可作业的背街里巷等,提高机械化清扫频次。加强对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码头防风抑尘、洒水等设施建设。加强矸石山等露天矿山扬尘整治。严控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

10、深化VOCs综合治理。提升VOCs 综合治理水平。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建立企业清单,指导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加强执法监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餐饮饭店油烟治理。监督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实施行政处罚。

11、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放(燃)管控。强化实施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放(燃)。

(四)持续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果,继续加大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乡镇及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国控和市控考核断面全年实现达标。

1.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配合住建部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2.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对依法取缔的“十小”企业,防止出现反弹。

3.配合城管执法、住建、美丽办等部门完成城镇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4.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稳定或有所提升(地质原因除外)。

5.探索试点全县生态断面补偿工作。

6.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7.对涉水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8.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工作。

 (五)推进净土保卫战。以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开展详查,摸清底数,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注重防治土壤污染,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1、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2、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

3、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4、全县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6、减少生活垃圾污染。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7、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排查清单。

8、深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9、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和省级环保资金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加强后续监管。

10、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按照要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11、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2、建成全县废铅蓄电池和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中心。

(六)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进行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七)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对环境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对重点污染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

3、对砖瓦窑厂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4、对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5、对乡镇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6、全年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7、环境信访投诉查处率100%,办结率98%以上。

(八)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从源头防治污染。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服务经济发展,坚决杜绝高污染企业在蒙城落地,从源头防治污染。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落实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九)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1.2022年做好省控空气质量站点蒙城子站运行维护的保障工作;积极做好2座市县控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3.开展和配合淮河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相关的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重点污染源水质、土壤和农作物监测。县监测站负责采样工作。

4.认证范围内开展我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

5.进一步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强化学习,提高监测队伍技术水平和素质能力。加强应急监测能力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环境响应监测水平。

6.进一步完善质控管理体系。修订程序管理文件和质量手册,做好质量管理的运行。

7.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统一部署,做好2022年度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十)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环境信息化建设。

1.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任务,全面启动机动车遥感监测及路检等工作;

2.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第三方运维工作;

3.做好门户网站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及互联网+督查事项的办理等。

4.做好省厅下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需要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2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预算表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收支总表

 

 

 

 

万元

                      入             

         出

入 项 目

预算数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95.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中央转移支付收入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800.0

三、国防支出

 

       其中:中央转移支付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其中:中央转移支付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

五、单位资金收入

 

九、卫生健康支出

0.1

       其中:事业收入

 

十、节能环保支出

783.9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800.0

          上级补助收入

 

十二、农林水支出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其他收入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利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年  收  入  小  计

1595.4

 年  支  出  小  计

1595.4

 

 

 

 

上年结转数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单位资金

 

 

 

 

 

 

 

 

 

  入   总   计

1595.4

支 出  总 计

1595.4

 

 

 

 

 



部门(单位)公开表3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公开表2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小计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1595.4

1595.40

795.4

800.0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1595.4

1595.4

795.4

800.0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1595.4

41.6

1553.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

7.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7

5.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

3.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

1.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1.8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1.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0.1

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0.1

0.1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1

0.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783.9

30.1

753.8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9.3

9.3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3

9.3

 

 

 

 

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474.6

20.8

453.8

 

 

 

  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474.6

20.8

453.8

 

 

 

21103

 污染防治

300.0

 

300

 

 

 

  2110301

  大气

300.0

 

3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00.0

 

8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00.0

 

800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800.0

 

8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

4.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0

4.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

3.2

 

 

 

 

  2210202

  提租补贴

0.8

0.8

 

 

 

 

 


部门(单位)公开表4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入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1595.4

一、本年支出

1595.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95.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800.0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二、上年结转

 

(五)教育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

 

 

(九)卫生健康支出

0.1

 

 

(十)节能环保支出

783.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8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利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

 

  入   总   计

1595.4

支 出  总 计

1595.4

 


部门(单位)公开表5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795.4

41.6

39.1

2.5

753.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

7.5

7.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7

5.7

5.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

3.8

3.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

1.9

1.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1.8

1.8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1.8

1.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0.1

0.1

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0.1

0.1

0.1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1

0.1

0.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783.9

30.1

27.6

2.5

753.8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9.3

9.3

9.3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3

9.3

9.3

 

 

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474.6

20.8

18.3

2.5

453.8

  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474.6

20.8

18.3

2.5

453.8

21103

 污染防治

300.0

 

 

 

300.0

  2110301

  大气

300.0

 

 

 

3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0

4.0

4.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0

4.0

4.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

3.2

3.2

 

 

  2210202

  提租补贴

0.8

0.8

0.8

 

 

 

 


 

部门(单位)公开表6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41.6

39.1

2.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9.1

39.1

 

30101

 基本工资

14.4

14.4

 

30102

 津贴补贴

2.9

2.9

 

30106

 伙食补助费

1.8

1.8

 

30107

 绩效工资

9.3

9.3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8

3.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9

1.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

1.6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2

0.2

 

30113

 住房公积金

3.2

3.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

 

2.5

30201

 办公费

0.5

 

0.5

30202

 印刷费

0.2

 

0.2

30213

 维修(护)费

0.3

 

0.3

30215

 会议费

1.0

 

1.0

30228

 工会经费

0.5

 

0.5

 

部门(单位)公开表7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800.0

 

8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00.0

 

8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00.0

 

800.0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800.0

 

800.0

 

 

 

 

 

 

 


 部门(单位)公开表8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分类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说明: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经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单位)公开表9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合计

本年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1553.8

753.8

800.0

 

 

 

 

 

 

特定目标类

4个疑似污染地块及金源化工地块详细调查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100.0

 

100.0

 

 

 

 

 

 

特定目标类

茨淮新河,涡河、芡河、北淝河及其支流地表水检测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0.0

200.0

 

 

 

 

 

 

 

特定目标类

大气污染管控合同保证金项目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100.0

 

100.0

 

 

 

 

 

 

特定目标类

空气自动监测站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10.0

10.0

 

 

 

 

 

 

 

特定目标类

签订新大气污染防控合同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300.0

300.0

 

 

 

 

 

 

 

特定目标类

涡河龙亢国控断面水质自动检测站搬迁建设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73.0

73.0

 

 

 

 

 

 

 

特定目标类

许疃镇陈阁村不明危废应急处置项目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600.0

 

600.0

 

 

 

 

 

 

特定目标类

已确定3个污染地块进一步详查及风险管控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170.8

170.8

 

 

 

 

 

 

 

部门(单位)公开表10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支出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300.0

300.0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300.0

300.0

 

 

 

 

 签订新大气污染防控合同

300.0

300.0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300.0

300.0

 

 

 

 

 


部门(单位)公开表11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经济科目

项目性质

(一级目录)

类别

(二级目录)

拟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三级目录)

购买方式

购买时间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购买方式

购买时间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采购

2022年4月

300

300

 

 

 

 

 

 

 

 

 

 

 

 

 


部门(单位)公开表12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0

0

0

0

 说明: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7月份上划至市直,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公务接待费等由市本级财政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亳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县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159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159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1595.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4万元,占49.85%,比2021年预算增加498.94万元,增长168.81%,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省市事权划分文件要求,监测项目类支出由县本级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万元,占50.15%,比2021年预算增加219.27万元,增37.76%,增长原因主要是土地开发利用支出类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占0%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159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19.11万元,增长81.96%,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省市事权划分文件要求,监测项目类支出由县本级负责。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占2.6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53.8万元,占97.39%,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管支出、环境监测、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开发利用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95.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占0.47%;卫生健康支出0.1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789.3万元,占49.50%;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占50.17%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98.94万元,增长168.8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省市事权划分文件要求,监测项目类支出由县本级负责;二是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开发利用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占0.47%;卫生健康支出0.1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789.3万元,占49.50%;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占5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5万元,增长18.1%,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资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29.0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0.1万元,比2021年增加0.03万元,增长42.85%,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2年预算9.3万元,比2021年减少70.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上划,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2年预算474.6万元,比2021年增加454.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省市事权划分文件要求,监测项目类支出由县本级负责;二是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开发利用支出有所增加;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300万元,比2021年减少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签订的大气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三年合同到期,2022年新签项目,预计300万元。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万元,公用经费2.5万元。

(一)人员经费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9.27万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省市事权划分文件要求,监测项目类支出由县本级负责;二是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开发利用支出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2年预算800万元,比2021年增加56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土地开发支出有所增加。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55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20.77万元,增长86.52%,增长原因主要一是根据省市事权划分文件要求,监测项目类支出由县本级负责;二是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开发利用支出有所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5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7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800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签订的大气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三年合同到期,2022年新签项目,预计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0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00万元,比2021年减少59万元,减少16.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签订新大气管控合同,预计300万元每年,期限四年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新签订大气监管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为做好蒙城县蓝天保卫战,根据县政府要求引进第三方进行治理。

2)立项依据。招标采购合同——蒙城县环境科技治理监测及监管服务。

3)实施主体。生态环境分局实施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5

5)项目内容。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00万元。为做好蒙城县蓝天保卫战,根据县政府要求引进第三方进行治理。2019年签订过合同,合同期限为期3年,于2022年3月份到期,合同共1078万元,分三年付款,每年付款369.33万元,计划2022年新签订大气污染管控合同,预计300万元每年,为期四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见表格。

 

蒙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及及管控服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及管控服务项目 

实施单位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属性 

跨年项目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50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0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2—2022年) 

年度目标 

借助科技分析,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比上年相比,进一步改善,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效     指    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单位 

1个 

数量指标 

服务单位 

1个 

质量指标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综合决策支持,并实施和源解析监测 

空气质量改善 

质量指标 

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和源解析监测 

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和源解析监测 

时效指标 

服务期限 

1 

时效指标 

服务期限 

1 

成本指标 

财政投入 

300万元 

成本指标 

当年财政投入 

30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结合亳州实际,制定一市一策,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改善 

社会效益指标 

制定一市一策,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 

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空气质量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持续性 

可持续 

可持续影响指标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其他满意度指标 

领导和数据使用者满意度 

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满意 

其他满意度指标 

领导和数据使用者满意度 

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满意 

2.“省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运行维护蒙城县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蒙城县博物馆) 

2)立项依据。《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蒙城县环境监测站 

4)起止时间。2022年度 

5)项目内容。运行维护蒙城县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蒙城县博物馆)。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见表格。

省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 

实施单位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属性 

常年项目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0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2—2022年) 

年度目标 

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监测数据及实时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的考核任务 

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监测数据及实时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的考核任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且数据通信正常 

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率100% 

数量指标 

每年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且数据通信正常 

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率100% 

质量指标 

空气站期间核查、比对试验、标样考核误差率 

5%误差 

质量指标 

空气站期间核查、比对试验、标样考核误差率 

5%误差 

时效指标 

项目持续时间 

长期 

时效指标 

本年度项目完成时限 

2022 

成本指标 

中期财政投入 

10万元 

成本指标 

年投入 

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较上年进一步改善 

社会效益指标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较上年进一步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态环境安全 

实时监控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做出预警 

可持续影响指标 

空气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较上年进一步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考核结果 

80分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以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7月份上划至市本级,所需机关运行经费由市本级承担。(县本级)预算为无机关运行经费口径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说明: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7月份上划至市直,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由市财政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1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所有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pM2.5/pM10: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二十分之一。PM2、5的主要来源是燃煤排放、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城市中的扬尘、二次粒子等。由于PM2、5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所以易引发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疾病等

二、VOCs(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