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税务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税务局 >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107-00122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7-16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107-00122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7-16
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16 18:15 信息来源:蒙城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分局、县局机关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二、考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三、考评项目

  (一)组织领导。

  落实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具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二)政务公开。

  1.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清理、确认并公示法定行政权力;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目录;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电子政务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2.办事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等行为;推进单位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

  3.示范点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细则;发挥示范点带动辐射作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规范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做好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2.依申请公开。规范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利用本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3.发布协调。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事先沟通、确认;公开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4.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过程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程序;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5.年度报告。规范编制并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四)公开方式。

       确定蒙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标识标志牌等传统公开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

  四、考评标准、方式和程序

  (一)评分标准。

  实行百分制量化标准,各考评项目(分项)没有扣分因素即得分。

  (二)考评方式。

  自评和考核相结合。

  (三)考评程序。

  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年度考评工作作出部署;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按照自评占50%,考核打分占50%的比值确定考评成绩。考评结果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评结果运用

  按考评得分分别对各单位进行排序,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