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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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008-00360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民政局“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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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民政局“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08-19
蒙城县民政局“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19 14:46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精神和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到办文程序

(一)公文起草。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公文拟稿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送审稿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县政府办公室可按审核规定要求其补充说明公开属性,对不按规定说明的,予以退文。

(二)公开审核。公文公开属性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实际进行审核确定。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不可夹带“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凡是定为“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文件,由办文机构负责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并注明理由。

(三)公文公开。制发公文时,应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加括号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由制发部门将该公文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按照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二、落实到办会程序

(四)公开范围。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县长工作例会,政府部门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专题会议。

(五)方案确定。议题提出单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需要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的会议,要拟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及人员基本情况,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六)公开方式。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会议,应当通过电视(网络)直播、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新闻报道等方式予以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或其他可以广泛公开的重要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深化推进五公开

(七)全面推进决策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八)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案)确定的重要事项做好公开,尤其是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推进执行公开。

(九)全面推进管理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监管情况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会议,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方式。

(十)全面推进服务公开。深化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序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

(十一)全面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大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十二)本制度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