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乐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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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165F/202101-00133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乐土镇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蒙城县2021年计划生育奖励户医疗保险的政策与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3 发布日期: 2021-01-13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165F/202101-00133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乐土镇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蒙城县2021年计划生育奖励户医疗保险的政策与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3
发布日期: 2021-01-13
蒙城县2021年计划生育奖励户医疗保险的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1-01-13 15:34 信息来源:蒙城县乐土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筹资标准

根据蒙政办2020〕42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为每人550元。

二、代缴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特殊人群征缴工作的通知》(亳税发〔2019〕106号)文件精神,城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农村二女绝育户家庭、奖励和特别扶助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参保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代缴,仅限代缴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二女绝育户的两个女孩及其父母(独生子女本人和二女绝育户家庭的女孩已婚嫁的,父母双方有一方系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家庭户不予代缴),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确认并提供其个人参保信息。代缴人员名单2020年9月底前提供给县医保局,由县医保局对其身份属性进行标注,并进行网上锁定。代缴人员享受的医疗保障时间与自行缴费人员一致(2021年全年)。原则上参保缴费后,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新增(变更属性)或退出参保对象,除政策原因外已缴费的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