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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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8488/201912-00021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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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妇女联合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16
关于印发《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妇联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政局 妇女联合会

财公〔2013〕302号

关于印发《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妇联:

为规范和加强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妇女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8月14日 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妇女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妇女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妇女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妇女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市人代会批准的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设立有据、使用规范、监督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事业发展,妇女就业创业培训、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引导城乡妇女创业,适当用于其他妇女事业发展项目等。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弥补公用经费及其他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五条 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 等方式。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款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按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方式,在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县区妇联递交申报材料。各县区妇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在每年4月底前将项目申请报告报送市妇联,市妇联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 第七条 项目申报内容 (一) 项目申请报告。各县区妇联向市妇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对本地妇女发展概况、支持重点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简要说明、专项资金来源和使用预算。 (二) 项目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按妇女创业专项资金项目文本格式要求填报项目资料。 第八条 市妇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支持方式和支持金额。 第九条 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同意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直接下达至县区财政局,县区财政局要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市财政局和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妇联共同做好妇女专项资金的审核、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划拨到位。市妇联负责指导县区妇联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初核、筛选、申报工作,市、县财政局共同做好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做好专项资金的账务记录、会记核算、财务管理工作。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组织总结和验收。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和市妇联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县区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妇联加强对妇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与市妇联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逐项实施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当年逾期未申报或预算执行结余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收回预算,统筹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财政局、市妇联负责解释。

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