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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6742135391/202107-00042 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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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7-29
蒙城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29 10:13 信息来源: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安办〔202115

 

 

第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20216月底至7月上旬,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3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察检查从督察情况,在二季度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相对严峻的环境下,各乡镇,各单位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安全发展理念和关于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和问题: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从督察情况看,部分乡镇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无专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足,且从事安全生产人员轮岗较频繁,导致业务不精、工作连续性出现断档、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出现。

二、党政领导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单位只提供领导检查照片,没有检查记录,没有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记录,如农业农村局、坛城镇:小涧镇、楚村镇、马集镇。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主要体现在部分行业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改不到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事故风险隐患。一是县卫健委对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视安全规定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如马集卫生院建设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现场设备无入场校验记录;现场设备无操作规程;作业通道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篱笆卫生院建设项目现场焊工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防护设备;配电箱缺箱门、箱体未接地;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脚手架设置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二是部分电力企业没有吸取“5.02”国能生物质电厂事故教训,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如许疃华能风电公司现场检修人员着装不规范、未做安全防护;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工作规程;配电室无疏散出口;无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以及安全教育相关资料等问题三是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如惠兴液化石油气公司存在罐池渗漏;生产区与生活区未实墙相隔;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缺项等问题。建源燃气有限公司存在废瓶库无可燃气体报警仪;罐区扶手静电接地未检测;站内违规停放车辆;充装间液化石油气阀门标示牌缺失;废气瓶露天场所存放;微型消防站器材缺失等问题。四是乡镇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店均存在经营场所未用阻燃材料隔离、电源线使用塑料管和塑料线槽混用敷设且未完全防护到位、满瓶合格证与标签缺失、首装用户安全教育记录缺失问题。

四、三年行动攻坚工作不落实。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三年行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慢,尤其是今年二季度安委会下发了《蒙城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后,部分单位对三年行动攻坚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对攻坚任务和措施不了解、不清楚,两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市县两级安委会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牵头单位没有按照攻坚任务要求召开本专项组工作推进会议,突出问题排查不出来,制度措施没有针对性。企业三年行动开展不理想,部分企业参与度不高,工作开展滞后。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未按要求在钉钉平台报送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岳坊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上半年平台上报隐患为“0”

五、专项整治工作不彻底。今年以来省市县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各类仓库专项整治》、《高温季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大检查》、《液化气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检查》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但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专项整治不重视、缺少工作台账和记录,也没有检查内容,致使专项整治工作停留在文件上,落实在口头上。如许疃镇、楚村镇、马集镇、双涧镇、小涧镇。

针对以上通报的问题,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于指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彻底整改到位,其他乡镇(街道)和单位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主动做好自查自改。对于通报中提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管理缺失问题,各属地乡镇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被通报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将隐患整改结果于815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      

 

蒙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728

 

 

 

 

 

 

 

蒙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7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