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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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110-00130 组配分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坛城镇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项目验收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0-22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110-00130
组配分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坛城镇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项目验收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0-22
坛城镇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项目验收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0-22 16:20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农事托管服务,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推动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三农”领域重点工作意见;落实《蒙城县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在我镇12.14万亩范围内实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管农事托管服务项目。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镇成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村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实施面积和相关要求,落实机械化植保信息化监测管理措施;指导村开展农事托管组织宣传、动员、实施工作。

(二)签订协议,组织实施

1.组织宣传发动、签订农事托管协议(服务合同)

各村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择优选定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农资托管服务主体,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包括作业环节、种肥品种、质量标准、价格、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选定的托管服务组织:应严格农机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并向镇和各村作出农机作业安全承诺;成立农事托管工作组,划分管理网格,宣传发动,托管服务主体在每个农户知情并自愿的前提下与村民组签订托管服务合同(附托管农户清册)。其中:农资托管服务合同应明确种、肥选定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以及供应时限、违约责任等;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合同应明确耕种收与秸秆还(离)田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和面积、作业方式、质量、价格及违约责任。单独选定机械化植保服务组织的,在明确信息化监测管理方式后,与村委会签订作业服务合同(附种地农户信息清册)。村集体经济服务组织与农资供应商签订农资购销服务合同,应明确供应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供应时限、服务方式等。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和农资托管服务签订的协议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2.作业服务准备、托管网格落实 服务组织根据签订的耕种收与秸秆还(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作业服务协议,组织落实各环节服务所需农机具。以村民组或自然庄为单位,由服务组织与村编制农事托管机具配置管理服务网格,网格内容应包含服务环节和内容、作业机具(包括合作社拥有、农户自有、外地引进)和机手信息、作业地块和面积、托管服务管理人员等,组织开展托管工作和技术培训。小麦赤霉病防控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信息化管理,继续按照推荐的作业模式(采用植保无人机植保作业的须选择全自主或AB点智能作业模式)、作业参数、亩施药液量、单机作业日报单及作业面积汇总单,由镇对接服务主体、下载安装管理终端、实行信息化管理。开展种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的村,应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和农户意愿,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适宜品种、肥料推荐建议,合理规划、因地制宜,按照农时要求,围绕良种繁育、品牌粮、优质麦生产等,做好种子、化肥品牌选定,确定服务方式、服务时限,落实质量抽检,做好发放记录管理等工作。

  3.托管服务落实、履约督查管理 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机作业托管服务组织,按照约定时限,履行服务协议的环节、内容。村委会组织、协调农户主动对接,督促服务组织、托管农户按照农时季节要求,做好托管服务的组织调度,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托管作业服务合同。村托管工作组监督落实托管环节内容质量,调处作业纠纷,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镇农事托管服务工作组对村与服务组织托管履约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实施督查。

(三)镇验收复核

1.乡镇验收(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20日)。镇组织对各村开展耕种收及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各环节履约情况、托管面积落实情况的验收。开展托管农户满意度调查。对试点村农资托管服务落实情况、实施过程记录、农户满意度验收确认。根据全镇农事托管服务及农资托管服务试点完成情况,撰写验收总结并书面申请镇级复核。

镇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财政所、农综站等部门,对各村午、秋两季农事托管工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村绩效考核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整合项目集中实施。结合坛城镇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整合资源、集中投入、重点支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把统防统治、农机托管、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涉农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在项目区集中实施,发挥示范效应,以推进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2、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坛城镇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农综、财政及项目实施行政村明确职责,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3、强化信息宣传引导。农综站将结合项目实施,开展农业生产技术专门培训,加强技术和项目实施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农事托管服务项目扶持政策,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小农户生产融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新业态,让项目实施深入民心,营造浓郁舆论氛围。

4、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镇将邀请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专家,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小麦、玉米机械化作业、生产技术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提高农机农艺农信融合水平。

5、保障关键环节落实。镇农综站技术人员在生产关键时期,将深入生产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督促高产关键技术环节落实,奠定丰产基础。

6、坚持“先干后补”。镇重点把握好实施面积落实、项目实施合同签订、作业质量面积确认、结果公开公示和补贴资金落实五个步骤;坚持作业结束公示无异议再发补贴,最大程度发挥补贴政策的效用,让惠农政策惠及农户。

7、严格把握政策。补贴原则、补贴程序、实施方案、补贴对象、资金使用等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做到项目实施合同规范、实施面积准确、验收手续齐全、补贴发放及时、资金使用规范。

六、验收结果  根据《蒙城县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张子远同志为组长,有关站所为成员的2021年农事托管服务项目验收领导小组。根据镇主要领导安排,我镇于2021年10月15-10月19日组织纪委办、财政所、农综站等相关部门利用5天的时间对全镇20个行政村的农事托管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组长张子远,副组长赵标,成员包括邓士杰、马云、田怀臣、宋珂珂。镇验收组对农机合作社的资料、购置农机情况、农事托管服务到户清册、秋季作业落实情况、进行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农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在县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村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的努力下,在验收中发现各村资料相对完整,作业面积与申报面积一致,作业质量符合项目要求,农户知晓率和满意度都很高。各村农机托管签订合同面积总计12.14万亩,秋季验收合格面积12.12万亩,合格率99.8%。种肥托管全镇7个行政村完成80%以上。在今年的农事托管服务项目工作中,我镇扎扎实实地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以后的农业生产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部署,落实工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争取我镇的农业生产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继续努力。              

坛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