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篱笆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篱笆镇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003178971/201912-00167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篱笆镇 主题分类:
名称: 篱笆镇危房改造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2-15 发布日期: 2019-02-15
索引号: 003178971/201912-00167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篱笆镇
主题分类:
名称: 篱笆镇危房改造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2-15
发布日期: 2019-02-15
篱笆镇危房改造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15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篱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篱笆镇危房改造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亳州市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 危房改造条件

        1,现有住房是唯一住房,并经县、镇、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鉴定为C类或者D类的,C类的予以修缮,D类的予以重建。

        2,生活条件较好,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予改造。

        3,  重建户必须将原来危房拆除。

        4,改造后的房屋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或者人均18平方米。

        5,改造后两年内不允许扩建,包括接二层或者另盖他处。

  2. 前期政策宣传

        由镇、村两级共同负责,镇危改办指导各村对辖区范围内的农户进行全面宣传,并由各村摸排危房存量,对于符合危改政策的危房户着重宣传。

  3. 危房改造的申报与实施

        1,农户申请。农户需向村递交危房改造申请书。

      2,危房鉴定。

      3,村民主评议及公示。

      4,村审批。

      5,镇公示及审批。

      6,动工。

      7,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标准为危房拆除,新房主体完工、结构完整、墙面平整、地面硬化有地圈梁,达到入住条件并入住,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或者人均18平方米。由管区主任、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危改具办人、包组干部共同验收,签字,留存竣工验收表。

       8,完善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由各村危改举办人完善农户危房改造一户一档,上交镇危改办一份,各村留存一份。

       9,打钱。由镇危改办统计粮补卡信息上报县住建委进行打款。

     10,信息录入。

  4. 责任追究

        对于在各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以及群众反映的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