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要求,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必须到相应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为进一步规蒙城县发卡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蒙城县商务局下发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副局长孟凡辉同志就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解读如下:
一、备案企业范围有哪些?
备案企业必须是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详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
二、应向备案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下载。
三、备案受理机关
蒙城县商务局是本辖区企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活动的行政管理和受理备案机关。
四、备案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备案材料:备案采取企业申报,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备案材料一式两份。
(二)备案时间:新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之日30天内办理备案;已发卡企业的备案要在2021年5月31日内完成提交材料。
(三)要求各发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期办理备案,否则,我局对违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558—7630150 联系人:邓琳
附件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
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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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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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超市、杂货店、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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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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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料、烟草制品、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机动车燃料、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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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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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零售、邮购、电视零售、旧货零售、生活用燃料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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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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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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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一般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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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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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和冷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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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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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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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婚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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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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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维修、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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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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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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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20XX年度)
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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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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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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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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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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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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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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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业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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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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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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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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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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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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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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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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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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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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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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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以上数据均为上一会计年度。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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