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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108-00022 组配分类: 负责人及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教育局副局长代影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01 发布日期: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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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及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教育局副局长代影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01
发布日期: 2021-08-01
【负责人解读】县教育局副局长代影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1 15:24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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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闻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社会各界嘉宾们,大家下午好!

感谢大家长久以来对蒙城教育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下面我就2021年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做一下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6号)等规定,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和免试就近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根据我县实际,县政府出台了《蒙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旨在全面指导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规范全各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等招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经过审慎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蒙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在蒙城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根据2021年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教育局拟定征求意见稿,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前期摸排。通过分别召开学校、家长、社区、街道、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会议,并有针对性通过听证会、座谈会听取社会不同群体对招生方案制订的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化解矛盾,在对招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蒙城县义务教育阶段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进行了合法性的审查,提请县政府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规定。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模式、入学办理方式、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成员单位职责,依法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各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强化工作监管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程度。

五、主要内容

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指导思想、原则、对象、报名办法、招生办法、招生程序与时间、招生纪律及要求,明确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和蒙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六、创新举措

新建蒙城中学齐山路校区,改扩建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庄子中学逍遥路校区,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周元东路校区搬迁到原电大,增加学位6000个;划定了共同学区,让更多的家长有了选择学校的权利。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严格组织招生工作。公办小学实行以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为主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公办初中实行以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为主就近划片和毕业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三种升学方式,民办小学招生采取报名登记的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是各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学校把划片范围、招生程序时间、办学条件、咨询监督、举报信访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前公示,告知家长。

三是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原则,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坚持两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精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四是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各校必须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

解读人:县教育局副局长代影

政策咨询方式:0558-762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