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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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60660605C/202107-0011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宣传解读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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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宣传解读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23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宣传解读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3 09:34 信息来源: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解读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如下解读方案。

一、宣传解读形式

1.在厅门户网站、厅政务微信公布《实施意见》全文和解读材料。

2.在其它有关媒体发布《实施意见》解读材料或宣传素材。

二、宣传解读载体

厅门户网站、厅政务微信、其它有关媒体等。

三、宣传解读工作分工

1.就业失业处负责起草《实施意见》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

2.办公室负责审核宣传解读方案,并在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宣传解读材料;

3.国合处负责在厅政务微信发布宣传解读材料,协助有关媒体刊发相关宣传解读素材。

四、时间安排

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同步在厅门户网站、厅政务微信发布通稿及解读材料;文件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其它有关媒体发布相关宣传解读素材。

五、宣传解读材料内容

(一)起草背景20215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就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抓好文件贯彻落实,我省研究出台《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平稳过渡、扩面提质、拓展延伸、协同联动”的原则,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困难帮扶、兜底保障的基础上,扩大就业帮扶覆盖范围,把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帮扶范围,提高就业帮扶水平,提升就业质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

(三)文件起草过程511日,我厅函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提供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有关素材。在梳理整理各单位素材的基础上,草拟了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人社局意见建议,合理吸纳完善

(四)工作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帮扶机制,继续推进“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增强脱贫稳定性。健全脱贫地区就业帮扶机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促进脱贫地区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及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就业帮扶,使有就业意愿的都可以得到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就业政策”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五)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实施意见分为3个部分,按照“平稳过渡、扩面提质、拓展延伸、协同联动”的原则,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从总体要求、工作举措、保障措施3个方面,提出系列针对性实施意见。主要体现在第2部分的项工作举措中,包括强化劳务输出促进稳定就业、强化劳务协作推进转移就业、围绕产业发展拓展就业渠道、壮大就业载体促进就近就业、鼓励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就业、扶持灵活就业拓宽务工渠道、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服务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倾斜支持重点地区10项具体举措。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保障、广泛宣传引导等措施,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保障,广泛宣传引导,并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