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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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103-00008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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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3-15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15 10:49 信息来源: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预算

 

 

 

 

 

 

 

 

2021年3月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8.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9.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协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三)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预算构成

(部门预算构成:亳州市生态环境分局机关、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大县队、蒙城县环境监测站)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县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蒙城县环境监测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对前期已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依法依规改彻底、改到位,严防反弹。继续深入实施“三大一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以实际整改成果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二)强化环保宣传。提升群众对环保的认知和关注度。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努力提高全县上下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采取精准施策,强化精细管理,确保全年PM2.5.PM10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满足市政府考核要求,让更多的蓝天白云惠及群众。

1、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1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深入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耗煤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

4、积极做好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结合砖瓦窑厂淘汰、燃煤锅炉淘汰,认真谋划减排项目,争取完成十四五年度目标任务。

5、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6、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7、严肃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重点针对柴油货车开展执法检查,构建超标柴油车黑名单,实现动态管理。

8、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配合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探索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10、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开展VOCs专项整治行动。

11、深入推进扬尘防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加强降尘量监测质控工作。加强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工地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渣土运输车管理,严查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周边道路、可作业的背街里巷等,提高机械化清扫频次。加强对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码头防风抑尘、洒水等设施建设。加强矸石山等露天矿山扬尘整治。严控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

12、深化VOCs综合治理。提升VOCs 综合治理水平。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建立企业清单,指导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加强执法监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餐饮饭店油烟治理。监督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实施行政处罚。

13、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放(燃)管控。强化实施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放(燃)。

(四)持续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果,继续加大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乡镇及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国控和市控考核断面全年实现达标。

1.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配合住建部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2.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对依法取缔的“十小”企业,防止出现反弹。

3.配合城管执法、住建、美丽办等部门完成城镇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4.督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业农村污染整治工作,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完成1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督促交通部门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6.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稳定或有所提升(地质原因除外)。

7.探索试点全县生态断面补偿工作。

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9.对涉水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工作。

 (五)推进净土保卫战。以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开展详查,摸清底数,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注重防治土壤污染,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1、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2、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

3、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4、全县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6、减少生活垃圾污染。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7、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排查清单。

8、深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9、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和省级环保资金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加强后续监管。

10、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按照要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11、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2、建成全县废铅蓄电池和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中心。

(六)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进行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七)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对环境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对重点污染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

3、对砖瓦窑厂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4、对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5、对乡镇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

6、全年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7、环境信访投诉查处率100%,办结率98%以上。

(八)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从源头防治污染。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服务经济发展,坚决杜绝高污染企业在蒙城落地,从源头防治污染。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落实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九)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1.2020年做好省控空气质量站点蒙城子站运行维护的保障工作;积极做好2座市县控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3.开展和配合淮河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相关的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重点污染源水质、土壤和农作物监测。县监测站负责采样工作。

4.认证范围内开展我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

5.进一步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强化学习,提高监测队伍技术水平和素质能力。加强应急监测能力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环境响应监测水平。

6.进一步完善质控管理体系。修订程序管理文件和质量手册,做好质量管理的运行。

7.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统一部署,做好2021年度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十)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环境信息化建设。

1.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任务,全面启动机动车遥感监测及路检等工作;

2.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第三方运维工作;

3.做好门户网站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及互联网+督查事项的办理等。

4.做好省厅下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需要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附表1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小计

2,955,672.45

二、外交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收入

2,955,672.45

三、国防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四、公共安全

 

    罚没收入

 

五、教育

 

    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六、科学技术

 

    专项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5,807,30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63,791.21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十、卫生健康

18,281.95

四、部门银行账户存储资金安排

 

十一、节能环保

2,842,607.61

五、省补助结余结转安排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5,807,300.00

六、部门上年结转

 

十三、农林水

 

七、其他资金安排

 

十四、交通运输

 

   其他资金安排收入小计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

 

   事业收入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

 

   经营收入

 

十七、金融

 

   上级补助收入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其他组织收入

 

二十一、住房保障

30,991.68

八、社保基金预算收入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

 

 

 

三十二、债务付息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8,762,972.45

本年支出总计

8,762,972.45

 

 

 

 

上年结余

 

本年结余

 

 

 

 

 

收      入      总      计

8,762,972.45

支 出 总 计

8,762,972.45

          

附表2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单位: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安排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部门银行账户存储资金安排

省补助结余结转安排

部门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安排

社保基金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8,762,972.45

2,955,672.45

5,807,3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791.21

63,791.21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1,983.36

61,983.36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322.24

41,322.24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661.12

20,661.1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807.85

1,807.85

 

 

 

 

 

 

 

 

    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291.32

1,291.32

 

 

 

 

 

 

 

 

    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516.53

516.5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8,281.95

18,281.95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281.95

18,281.95

 

 

 

 

 

 

 

 

    02

    事业单位医疗

17,561.95

17,561.9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20.00

72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842,607.61

2,842,607.61

 

 

 

 

 

 

 

 

  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19,537.20

319,537.2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19,537.20

319,537.20

 

 

 

 

 

 

 

 

  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201,500.00

201,500.00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01,500.00

201,500.00

 

 

 

 

 

 

 

 

  03

  污染防治

2,321,570.41

2,321,570.41

 

 

 

 

 

 

 

 

    07

    土壤

2,321,570.41

2,321,570.41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02

    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991.68

30,991.68

 

 

 

 

 

 

 

 

  02

  住房改革支出

30,991.68

30,991.68

 

 

 

 

 

 

 

 

    01

    住房公积金

30,991.68

30,991.68

 

 

 

 

 

 

 

 

 

 

 

 

 

 

 

 

 

附表3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单位: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8,762,972.45

432,602.04

8,330,370.4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791.21

63,791.21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1,983.36

61,983.36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322.24

41,322.24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661.12

20,661.1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807.85

1,807.85

 

    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291.32

1,291.32

 

    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516.53

516.5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8,281.95

18,281.95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281.95

18,281.95

 

    02

    事业单位医疗

17,561.95

17,561.9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20.00

72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842,607.61

319,537.20

2,523,070.41

  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19,537.20

319,537.2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19,537.20

319,537.20

 

  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201,500.00

 

201,500.00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01,500.00

 

201,500.00

  03

  污染防治

2,321,570.41

 

2,321,570.41

    07

    土壤

2,321,570.41

 

2,321,570.41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02

    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991.68

30,991.68

 

  02

  住房改革支出

30,991.68

30,991.68

 

    01

    住房公积金

30,991.68

30,991.68

 

 

 

 

 

 

 

 

 

 

附表4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小计

2,955,672.45

二、外交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收入

2,955,672.45

三、国防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四、公共安全

 

 

    罚没收入

 

五、教育

 

 

    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六、科学技术

 

 

    专项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5,807,30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63,791.21

 

 

 

十、卫生健康

18,281.95

 

 

 

十一、节能环保

2,842,607.61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5,807,300.00

 

 

十三、农林水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

 

 

 

 

十七、金融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二十一、住房保障

30,991.68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

 

 

 

 

三十二、债务付息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8,762,972.45

本年支出总计

2,955,672.45

5,807,300.00

 

 

 

 

 

上年结余

 

本年结余

 

 

 

 

 

 

 

收      入      总      计

8,762,972.45

支 出 总 计

2,955,672.45

5,807,300.00

 

附表5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单位: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955,672.4500

432,602.04

2,523,070.4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791.2100

63,791.21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1,983.3600

61,983.36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322.2400

41,322.24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661.1200

20,661.1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807.8500

1,807.85

 

    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291.3200

1,291.32

 

    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516.5300

516.5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8,281.9500

18,281.95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281.9500

18,281.95

 

    02

    事业单位医疗

17,561.9500

17,561.9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20.0000

72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842,607.6100

319,537.20

2,523,070.41

  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19,537.2000

319,537.2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19,537.2000

319,537.20

 

  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201,500.0000

 

201,500.00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01,500.0000

 

201,500.00

  03

  污染防治

2,321,570.4100

 

2,321,570.41

    07

    土壤

2,321,570.4100

 

2,321,570.4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991.6800

30,991.68

 

  02

  住房改革支出

30,991.6800

30,991.68

 

    01

    住房公积金

30,991.6800

30,991.68

 

 

 

 

 

 

 

 

 

 

 

 

附表6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单位:元

经济科目

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432,602.040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97,076.7600

30101

  基本工资

140,664.0000

30102

  津贴补贴

28,747.92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18,000.0000

30107

  绩效工资

96,600.0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561.95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4,511.21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30,991.68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165.2800

30201

  办公费

20,000.0000

30215

  会议费

10,000.0000

30228

  工会经费

5,165.28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0.0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0.0000

 

 

 

附表7

 

 

 

 

 

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部门名称: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单位: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5807300.00

5807300.00

 

580730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5807300.00

  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5807300.00

    02

    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807300.00

5807300.00

 

5807300.00

 

 

 

附表8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部门

 

 

 

 

单位: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附表9

 

 

 

 

 

 

 

 

 

 

2021年项目支出表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合计

本年财政拨款

本年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8330370.41

2523070.41

5807300.00

 

 

 

 

 

 

 

陈阁村不明废物处置费用

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2321570.41

2321570.41

 

 

 

 

 

 

 

 

蒙城县博物馆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质保金

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54000.00

54000.00

 

 

 

 

 

 

 

 

蒙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及管控服务项目

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3693300.00

 

3693300.00

 

 

 

 

 

 

 

蒙城县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项目质保金

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47500.00

47500.00

 

 

 

 

 

 

 

 

迁建经济开发区市控监测站

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817000.00

 

817000.00

 

 

 

 

 

 

 

省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

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100000.00

100000.00

 

 

 

 

 

 

 

 

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

亳州市环保局蒙城分局

1297000.00

 

1297000.00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876.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

二、关于2021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876.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6.2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876.2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56万元,占33.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80.73万元,占66.3%。

三、关于2021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87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万元,占4.9%,主要用于支付5名退伍军人工资等;项目支出833.03万元,占95.1%,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开发利用等。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76.2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80.7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76.2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万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1.82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占0.3%;节能环保支出284.26万元,占32.5%;城乡社区服务580.73万元,占66.3%。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万元,占2.2%;卫生健康支出1.82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284.26万元,占96.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4.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2.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归口管理的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0.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归口管理的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0.0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3.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1.75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归口管理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0.07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归口管理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31.9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归口管理的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1年预算20.1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归口管理的土壤(项)2021年预算232.1万元。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6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39.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会议费、 工会经费等。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833.03万元。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83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2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580.73万元)。 

十、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蒙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及及管控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为做好蒙城县蓝天保卫战,根据县政府要求引进第三方进行治理。

2)立项依据。招标采购合同——蒙城县环境科技治理监测及监管服务。

3)实施主体。生态环境分局实施

4)起止时间。2019年至2021年

5)项目内容。商品和服务支出369.33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69.33万元。为做好蒙城县蓝天保卫战,根据县政府要求引进第三方进行治理。该合同是2019年签订,合同共1078万元,分三年付款,付款总中标价1/3除绩效奖部分。每年绩效奖按年底绩效成绩考核后付款。若是排名提前一名,奖励10万元。2020年考核付款369.3333万元,预算今年付款369.33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369.33万元

7)绩效目标。见表格。

 

 

蒙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及及管控服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蒙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及管控服务项目

实施单位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属性

跨年项目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078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69.3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7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69.33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19年—2021年)

年度目标

借助科技分析,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比上年相比,进一步改善,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单位

1个

数量指标

服务单位

1个

质量指标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综合决策支持,并实施和源解析监测

空气质量改善

质量指标

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和源解析监测

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和源解析监测

时效指标

服务期限

3年

时效指标

服务期限

3年

成本指标

财政投入

1078万元

成本指标

当年财政投入

369.3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结合亳州实际,制定一市一策,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改善

社会效益指标

制定一市一策,改善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

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空气质量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持续性

可持续

可持续影响指标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其他满意度指标

领导和数据使用者满意度

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满意

其他满意度指标

领导和数据使用者满意度

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满意

 

2.“省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运行维护蒙城县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蒙城县博物馆)

(2)立项依据。《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蒙城县环境监测站

(4)起止时间。2021年度

(5)项目内容。运行维护蒙城县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蒙城县博物馆)。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见表格。

 

 

 

 

省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经费

实施单位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属性

常年项目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0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监测数据及实时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的考核任务

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监测数据及实时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的考核任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且数据通信正常

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率100%

数量指标

每年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且数据通信正常

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率100%

质量指标

空气站期间核查、比对试验、标样考核误差率

5%误差

质量指标

空气站期间核查、比对试验、标样考核误差率

5%误差

时效指标

项目持续时间

长期

时效指标

本年度项目完成时限

2021年

成本指标

中期财政投入

30万元

成本指标

年投入

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较上年进一步改善

社会效益指标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较上年进一步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态环境安全

实时监控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做出预警

可持续影响指标

空气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较上年进一步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考核结果

80分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考核结果

80分以上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4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0.7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