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司法局2019年
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主要职能
- 部门概况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6.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1. 绩效目标情况
-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目录第二部分详见附件)
蒙城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蒙城县司法局主要职能
职能1、蒙城县司法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3、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4、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5、负责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登记、年检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公证业务活动和法律服务工作。6、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监督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8、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助司法鉴定、仲裁登记工作。9、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10、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蒙城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蒙城县司法局编制57人,目前在职7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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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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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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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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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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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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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2019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进一步调动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蒙城县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加大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重点对象的法制观念。2、利用“春节”、“庙会”、“3.8”、“3.15”、“6.26”、“12.4”等节日,组织全县各单位集中举行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3、进一步深化“万名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打造法制宣传教育知名品牌。4、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系列活动。5、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徒步普法行、法治文艺和法制电影送法活动。6、规范“法治大讲堂”,指导全县各单位开展普法宣讲活动。7、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大力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动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建设。8、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基层工作。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始终常抓不懈。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司法所硬件建设基本完备,下一步提高标准,逐步更新升级。软件建设,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2、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设施规范化、职责规范化、运行规范化、服务规范化”的标准,全面建成乡镇司法行政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两级基层服务平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咨询、特殊人群管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管理活动。3、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对全县各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季度、半年和全年三个时间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六统一”,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予以排查调处化解。二是实行人民调解员季度培训制度,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三是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安置帮教工作。创新衔接管控,实现无缝对接。落实排查专项管理,全面掌握回归人员的安置和帮教情况。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在积极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使其能够安心生产生活。5、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利用元旦、春节、端午等节假日期间及重点时段,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专项活动。二是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全面集中、规范化建设,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宣告等大型活动。三是联合检察院开展监外执行检查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五是加强对手机定位的管理,确保及时掌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无违规越界行为。六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村(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七是积极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实现了法院、监狱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衔接。八是开展档案管理达标活动。九是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6、一团队一顾问工作,给每个村配备法律顾问,让群众有法治获得感。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蒙城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蒙城县司法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827.62万元,比上年增加249.94万,主要是干警职级并行工资增加了。项目开支的增加,一团队一顾问项目,由原来的41万增至82万;司法所建设由原来的40万增至55万;新增项目法治文化公园建设30万。所有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六、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蒙城县司法局2019年支出总额18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62万元,占6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13万元,占39%,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各项事务的运行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县司法局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6万元;包括办公费13.6万元,差旅费8万元,水、电费5万,印刷费2万和其他商品与服务3万。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9年县司法局及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底,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1辆,全部是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蒙城县司法局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和第三方评价。
十二、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1:法律援助经费项目起止时间:2019.1.—2019.12.
总体目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目标:完成1348件法律援助案件
项目绩效目标概述: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降低法律援助受案门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项目金额预算(万元):67.6
项目完成质量:应援尽援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项目预计效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非常满意
项目实施进度:一季度25%,二季度50%,三季度75%,四季度100%
资金进度(万元):一季度16.9万元,二季度33.8万元,三季度50.7万元,四季度67.6万元。
项目名称2: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起止时间:2019.1.—2019.12.
总体目标: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目标:切实满足基层工作需要,更好服务基层
项目绩效目标概述:切实满足基层工作需要,促进蒙城地方建设
项目金额预算(万元):163.2万元
项目完成质量:满足基层各项工作需要,促进蒙城地方和谐稳定。
项目预计效益:更好的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服务对象满意度:非常满意
项目实施进度:一季度25%,二季度50%,三季度75%,四季度100%
资金进度(万元):一季度40.8万元,二季度81.6万元,三季度122.4万元,四季度163.2万元。
项目名称3: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经费项目起止时间:2019.1.—2019.12.
总体目标:切实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需要,更好服务基层。
年度目标: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概述:切实满足基层工作需要,促进蒙城地方建设
项目金额预算(万元):108.8万元
项目完成质量:保障基层工作需要,促进蒙城地方经济发展。
项目预计效益:更好的保障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非常满意
项目实施进度:一季度25%,二季度50%,三季度75%,四季度100%
资金进度(万元):一季度27.2万元,二季度54.4万元,三季度81.6万元,四季度108.8万元。
项目名称4:社区矫正经费项目起止时间:2019.1.—2019.12.
总体目标: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及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提高矫正质量,增强矫正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目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蒙城地方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概述:1、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2、组织指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3、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委托,对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指派被告人或罪犯居住地司法所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形成评估意见后提交委托机构。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5、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金额预算(万元):122.2万元
项目完成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预计效益:提高矫正质量,增强矫正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非常满意
项目实施进度:一季度25%,二季度50%,三季度75%,四季度100%
资金进度(万元):一季度30.55万元,二季度61.1万元,三季度91.65万元,四季度122.2万元。
相关详细数据见附表。
蒙城县司法局2019“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蒙城县司法局 单 位:万元
项目:三公经费 预算数:19.7
合计:19.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1.2万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5万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
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有所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了0.1万。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了1万元,总体下降5%。
蒙城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蒙城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司法单位、司法单位。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执行。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1.2万元,较2018年减少0.1万,我局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好各项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5万元,较2018年减少1万。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8.5万元,公务用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管理,一车一卡,且油耗和公里数做好登记,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
附表: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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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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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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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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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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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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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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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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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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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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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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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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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与基金([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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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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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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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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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与基金([30217]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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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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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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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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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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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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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制度管理,油耗和公里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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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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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与基金([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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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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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制度管理,油耗和公里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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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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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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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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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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