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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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0-12-25
蒙城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5 13:47 信息来源: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评议情况作为考核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考核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障监督机制情况;

(二)公开平台(渠道)建设情况;

(三)主动公开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第六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向科室发出考核通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据考核指标对各科室进行数据采集,并进行量化打分。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打分情况进行汇总,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

第七条 对政府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给予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章 评议

第八条 评议内容:

(一) 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

(三) 公开制度。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公开制度是否科学有效,公开程序是否系统全面等;

(四) 公开效果。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 评议方式:

(一) 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群众发放或在网上张贴,供群众评议;

(二) 代表评议。选举政务公开评议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第十条 评议情况由组织评议单位汇总,并提出书面意见,向评议人员反馈。

第十一条 对评议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做出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行整改。整改情况以网上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反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