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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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92848423/201702-0001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 公民
名称: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预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2-09 发布日期: 2017-02-09
索引号: 692848423/201702-0001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 公民
名称: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预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2-09
发布日期: 2017-02-09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经开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基本情况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入乡镇机构设置序列,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招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土地规划建设局、农村工作局。内设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行政编制人员28名,事业编制人员12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职能

 

       按照《关于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蒙编[2009]13号)文件规定,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能是:

 

   1、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经济发展事务,协调处理开发区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2、审批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及入区企业的服务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开发区内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5、在服从蒙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和管理进区项目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

 

   6、做好开发区内土地征用及地面附属物拆迁工作,会同国土部门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用地报批及建设用地置换、土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土地管理工作。

 

   7、编制并报批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区内项目的环评审批和执行“三同时”工作,会同环保局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指导、协调、监督县直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派出机构的工作。

 

   8、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及主要工作任务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2017年县本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一) 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重点、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编制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强化收入预期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统筹整合,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评审论证,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 2017年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体现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符合现行的财务规章制度,凡不合法的收入和支出不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突出重点民生优先的原则。着力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重点建设项目支出。

 

3、量入为出的原则。预算编制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持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

 

4、厉行节约的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除政策性支出按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审核,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注重绩效原则。树立绩效管理观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大力推进绩效考评工作,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重点,抓紧抓好招商引资。出台开发区工业项目入驻有关政策,鼓励和吸引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新建工业项目。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建材家居业,扎实开展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全年外出推介不少于3次,每次推介组织参与企业不少于15家。力争全年开发区新增签约并落地项目不少于16个,其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2个,5亿元以上项目2个。同时,认真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全年谋划优质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汽车及机械加工制造业项目不少于12个。

 

2、强化措施,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实行主要领导不定期调度、分管领导周调度、现场专人负责制,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为项目落地及建设提供全程服务。将项目建设与政策兑现、产业扶持等严格挂钩,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推进建设。以“八月行动计划”为抓手,按照意向项目促落地、在建项目促竣工、竣工项目促投产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倒排进度,着力推进北汽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中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安徽鑫元实业股份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中凯汽车零部件、北汽集团等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做好开发区企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开发区东区、食品工业园规划设计、两区基础设施前期设计及工业企业前期规划设计指导工作。

 

3、完善规划,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围绕产城融合、转型升级发展思路,高标准做好《经济开发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完善产业功能布局的同时,重点加大生活性服务设施和生产性服务设施比重,着力提升园区配套服务水平。加快“两区”扩区升级,一是配合住建委做好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配合重点局做好投资约1791.3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路红线外绿化及零星工程、投资约15270.15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路绿化、水系景观及街头绿地工程、投资约57991.64万元“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排建设道排工程(27条道路约38.5公里)、投资约2820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路亮化工程、投资约1.06万元的开发区创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 。二是配合县公安局做好投资约3680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交通智能体系及抓拍系统的前期谋划和实施工作。同时做好前期已建成未移交道路、绿化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审计、移交工作。三是配合住建委做好投资估算约947.6万元的“两区”范围内已建成道路安装路名牌、导向牌工程、投资10000万元的“两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前期谋划和实施工作。

 

4、提升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机制,加强对入园企业的梳理分析调度,做到每月有台账,每月有调度,每月有督查,集中交办、限时办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网上和公开栏公布进展情况。积极构建开发区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省金融办税融通业务有关政策,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做好人才工作。出台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开发区劳务市场的作用,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和有关乡镇,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一对一培训服务,争取2017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家以上,制定专利发明奖励办法,力争发明专利增长10%。

 

5、加强管理,提高园区发展质量。按照开发区企业(项目)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依法有序推进低效企业和项目整合提升,积极盘活闲置厂房及低效用地,挖掘发展潜力。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孵化基地、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严控污染企业入园,认真落实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高标准建设园区企业环保设施,鼓励引导企业节支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开发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在建项目规划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管,对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限期整改,切实提高园区文明程度。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应组织收入0万元。2017年我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由于城投公司改制,开发区管委会收取的标准厂房租金直接与城投公司结算,不再直接缴入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因此2017年比2016年减少非税收入155万元。

 

    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50万元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5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两区建设运转支出等。2017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67599万元,主要原因开发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和企业管理工作量较大,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由重点管理局、住建委、水务局及园林处分担管理,开发区管委会不再作为项目业主和资金业主,因此2017年度比2016年度项目资金减少支出67599万。

 

    2017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管委会公用定额7.6万元、办公费300万元、会议费1.5万元等。

 

    2017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法律服务费、有关个案纠纷的仲裁诉讼费等。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附件: 1.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支预算总表

      6.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入预算总表

      7.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出预算总表

      8.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公”经费预算表

一、基本情况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入乡镇机构设置序列,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招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土地规划建设局、农村工作局。内设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行政编制人员28名,事业编制人员12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职能

 

 

 

   按照《关于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蒙编[2009]13号)文件规定,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能是:

 

 

 

   1、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经济发展事务,协调处理开发区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2、审批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及入区企业的服务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开发区内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5、在服从蒙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和管理进区项目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

 

 

 

   6、做好开发区内土地征用及地面附属物拆迁工作,会同国土部门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用地报批及建设用地置换、土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土地管理工作。

 

 

 

   7、编制并报批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区内项目的环评审批和执行“三同时”工作,会同环保局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指导、协调、监督县直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派出机构的工作。

 

 

 

   8、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及主要工作任务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2017年县本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一) 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重点、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编制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强化收入预期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统筹整合,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评审论证,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 2017年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体现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符合现行的财务规章制度,凡不合法的收入和支出不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突出重点民生优先的原则。着力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重点建设项目支出。

 

3、量入为出的原则。预算编制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持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

 

4、厉行节约的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除政策性支出按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审核,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注重绩效原则。树立绩效管理观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大力推进绩效考评工作,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重点,抓紧抓好招商引资。出台开发区工业项目入驻有关政策,鼓励和吸引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新建工业项目。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建材家居业,扎实开展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全年外出推介不少于3次,每次推介组织参与企业不少于15家。力争全年开发区新增签约并落地项目不少于16个,其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2个,5亿元以上项目2个。同时,认真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全年谋划优质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汽车及机械加工制造业项目不少于12个。

 

2、强化措施,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实行主要领导不定期调度、分管领导周调度、现场专人负责制,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为项目落地及建设提供全程服务。将项目建设与政策兑现、产业扶持等严格挂钩,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推进建设。以“八月行动计划”为抓手,按照意向项目促落地、在建项目促竣工、竣工项目促投产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倒排进度,着力推进北汽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中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安徽鑫元实业股份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中凯汽车零部件、北汽集团等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做好开发区企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开发区东区、食品工业园规划设计、两区基础设施前期设计及工业企业前期规划设计指导工作。

 

3、完善规划,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围绕产城融合、转型升级发展思路,高标准做好《经济开发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完善产业功能布局的同时,重点加大生活性服务设施和生产性服务设施比重,着力提升园区配套服务水平。加快“两区”扩区升级,一是配合住建委做好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配合重点局做好投资约1791.3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路红线外绿化及零星工程、投资约15270.15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路绿化、水系景观及街头绿地工程、投资约57991.64万元“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排建设道排工程(27条道路约38.5公里)、投资约2820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道路亮化工程、投资约1.06万元的开发区创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 。二是配合县公安局做好投资约3680万元的“两区”范围内拟实施交通智能体系及抓拍系统的前期谋划和实施工作。同时做好前期已建成未移交道路、绿化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审计、移交工作。三是配合住建委做好投资估算约947.6万元的“两区”范围内已建成道路安装路名牌、导向牌工程、投资10000万元的“两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前期谋划和实施工作。

 

4、提升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机制,加强对入园企业的梳理分析调度,做到每月有台账,每月有调度,每月有督查,集中交办、限时办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网上和公开栏公布进展情况。积极构建开发区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省金融办税融通业务有关政策,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做好人才工作。出台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开发区劳务市场的作用,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和有关乡镇,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一对一培训服务,争取2017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家以上,制定专利发明奖励办法,力争发明专利增长10%。

 

5、加强管理,提高园区发展质量。按照开发区企业(项目)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依法有序推进低效企业和项目整合提升,积极盘活闲置厂房及低效用地,挖掘发展潜力。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孵化基地、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严控污染企业入园,认真落实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高标准建设园区企业环保设施,鼓励引导企业节支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开发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在建项目规划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管,对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限期整改,切实提高园区文明程度。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应组织收入0万元。2017年我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由于城投公司改制,开发区管委会收取的标准厂房租金直接与城投公司结算,不再直接缴入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因此2017年比2016年减少非税收入155万元。

 

 

 

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50万元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5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两区建设运转支出等。2017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67599万元,主要原因开发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和企业管理工作量较大,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由重点管理局、住建委、水务局及园林处分担管理,开发区管委会不再作为项目业主和资金业主,因此2017年度比2016年度项目资金减少支出67599万。

 

2017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管委会公用定额7.6万元、办公费300万元、会议费1.5万元等。

 

   2017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法律服务费、有关个案纠纷的仲裁诉讼费等。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附件: 1.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2.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4.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支预算总表
  5.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入预算总表
  6.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出预算总表
  7. 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