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坛城镇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006-00134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006-00134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关于印发2020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10:41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卫〔2020〕69号

 

 

关于印发2020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生工程实施单位:

2020年我委实施两大项3小项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分别是出生缺陷防治、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30日

 

蒙城县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国卫办妇幼发﹝2018﹞19号)和国家卫生、财政等5部委《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卫妇幼发﹝2016﹞53号)和《2020年安徽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加快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我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争取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达到50%、60%、70%。到2030年,全县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在全县开展产前筛查工作。2020年全县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全县完成产前筛查9030人(见附件)。

三、项目内容

(一)筛查内容:1.开展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和产前筛查技术咨询;2.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遗传咨询;3.对筛查出的高风险病例及时转介产前诊断机构,并做好咨询随访工作。

(二)筛查对象:县域内常住人口,预产年龄35周岁以下的符合中孕期血清学筛查的单胎孕妇。

(三)筛查时间:妊娠15-20+6周,筛查前孕妇需要在妊娠12+6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建议35周岁以上及多胎孕妇必须到我县产前诊断协议单位进行产前诊断。

(四)筛查地点:全县各级各类开展产前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对在本机构孕期保健门诊产前检查符合上述条件的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宣教和血标本的采集工作。产前筛查中心负责对全县产前筛查目标疾病的实验室检测及检测后相关咨询、随访及转诊工作。

(五)网络结构和工作流程:按照《亳州市产前筛查实施方案(试行)》(亳卫〔2016〕3号)和《亳州县关于扩增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暨启动新筛产筛冷链物流网服务的通知》(亳卫秘〔2017〕133号)的筛查网络和工作流程执行。

      四、经费筹措和使用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所需经费由省、市财政按照1:1比例筹措,参加产前筛查的孕妇每人130元补助,其中110元用于产前筛查中心实验室检测、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冷链递送等费用,20元用于各采血机构和县妇幼健康机构的工作管理经费。县级配套资金(待市、县财政部门核定),确保本项目进展顺利,实现群众免费筛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履行推进项目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领导组织,张春学任组长,徐宁、路朝彬任副组长,田平、葛晨、刘磊任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项目总结,全面组织产前筛查工作,强化协同推进,确保此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产前筛查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孕期妇女主动接受检查。利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各类活动,大力倡导优生优育和健康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康就是全民小康”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根据《蒙城县产前筛查实施方案(试行)》中的网络结构和工作流程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工作,落实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在每月22日前将属地筛查数据报送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督导考核,确保筛查工作质量。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委将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纳入对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的成绩挂钩。要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厉查处。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进行调度、约谈,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蒙城县出生缺陷防治任务分解表

 

 

 

 

 

 

 

 

 

 

 

 

 

 

 

蒙城县出生缺陷防治任务分解表

卫生院名称

辖区常住人口

孕产妇健康管理(人次)

任务数

王集

38287

3307

325

移村

22700

1920

185

双涧

53031

4580

445

许疃

57926

5003

490

板桥

65477

5655

550

岳坊

49583

4282

415

马集

42318

3655

355

田桥

15281

1320

125

乐土

48102

4154

405

柳林

32632

2818

275

辛集

40647

3510

340

吕望

27154

2345

225

楚村

44484

3842

375

常兴

36992

3195

305

立仓

46853

4046

395

罗集

40807

3524

340

庄周

43921

3793

365

漆园

51572

4454

435

范集

16168

1396

125

坛城

46207

3391

325

小涧

53566

4626

450

篱笆

53737

4641

455

三义

63209

5459

535

白杨

16114

1392

125

城关

77064

6655

665

合计

1083832

93603

9030

 

蒙城县2020年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及亳州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0年32项实施方案、运行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优质服务,使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2020年底,全县婚前健康检查率达到85%以上,保证婚检工作质量,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2020年度婚前医学完成1.9万人。

(二)实施婚前医学检查门诊规范化建设。妇幼健康机构婚检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2020年底,全县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为单位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卡率达到98%以上;完成年度相关疾病监测任务,有效控制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开展婚检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婚检质量。

(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规定的每名新生儿免疫规划疫苗给予接种单位补助,用于建证、建卡、信息管理、冷链管理、宣传告知、实施接种等工作,不断完善接种门诊的条件和管理,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覆盖范围,确保并努力提高接种率和建卡率。

三、经费筹集与管理要求

(一)经费筹集与补助

1、婚前健康检查经费: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县财政按1:1分担。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经费:按照适龄儿童人均接种22剂次,每剂次不低于5元安排补助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县财政共同承担。

(二)经费使用原则

1、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用于专项服务支出,由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垫付。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审核后按季度拨到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纳入其正常的业务收入,由其按规定自主使用和分配。县级婚检健康检查经费表中的经费支出是指县卫健委、县财政局拨付至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的婚检经费数。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费用发生时由疫苗接种机构垫付,县卫健委、县财政局按月(或季度)核拨。

(三)经费管理要求

1、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共卫生、民生工程专项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婚前健康检查、疫苗接种补助经费的管理。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预防接种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留存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3、规范制度,定期组织考核。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要按照市、县民生工程的要求,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县卫健委将组织定期检查和考核,统计数据和考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并作为分配有关经费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作不力或有违规行为的,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季度(年度)考评。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目标管理。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任务明确,纳入对实施单位和医疗服务机构的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妇幼健康工作持续开展。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县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宣传部等单位,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及以上部门协作会议。

(三)健全网络,强化服务。要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中心,科学规划妇幼健康和免疫规划工作,制订或修订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计划免疫规划,健全妇幼健康服务和预防接种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四)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要落实婚前保健、预防接种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开展规范化婚前保健门诊创建,积极参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级评审活动。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县卫生健康委设立举报电话(0558-7630112)和举报邮箱(1272038551@qq.com)。实行重点信访事件实地督办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蒙城县202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进一步提升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促进企业改善职业健康条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亳州市《关于印发2020年32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运行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0〕3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本方案所称重点职业病,是指接触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电焊烟尘、水泥尘等 28 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及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中毒及苯所致白血病、铅中毒、噪声聋、布鲁氏菌病、电焊工尘肺、水泥尘肺等。

通过收集重点职业病相关信息,研究分析我县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煤尘(煤矽尘)等 28 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500 条。

(二)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项目。为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了解掌握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等情况。2020年完成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培训任务,提升项目覆盖的微型企业管理水平及其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主体

(一)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本县行政区重点职业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均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负责提供相关信息。

(二)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项目。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组织对辖区内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新建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三、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包括职业病诊断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确诊职业病人数、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职业病鉴定结论与原诊断结论不符的例数。收集与重点职业病病例相同或相似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调查资料。

(三)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结合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工作,了解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外包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等信息。

(四)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

(五)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辖区内当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六)组织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

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李越峰任组长,邹永强任副组长,张春学、侯明明、翟琦、闫勇、丁浩、李钦、王子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子兼办公室主任,联络员陈勇、代红影。县卫健委民生办负责协调疾控中心、中医院、卫生计生监督所对重点职业病监测、微型企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

(二)技术保障

县疾控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监测机构上报的监测数据,撰写年度报告;负责对辖区内承担职业病监测的中医院和人员进行技术督导和培训。

县中医院负责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监测上报的监测数据,撰写年度报告;负责对辖区内承担职业病监测的科室和人员进行技术督导和培训。

县区疾控中心和中医院要加强能力建设,设置专门的监测部门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及撰写年度报告,保存重点职业病监测原始数据,负责对抽查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数据复核。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微型企业培训项目实施,认真细致做好培训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教学内容选择理论和经验丰富的授课教师,悉心谋划教学管理与后勤服务,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宣传与信息报送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每月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民生工程至少有1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每季度被市民生办网站采用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民生工程被省民生工程网站采用信息不少于1篇。

(四)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加强监测点能力建设,开展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数据信息收集、项目督导、信息化建设、核心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等工作。

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费实施细则,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考评

项目实施结束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评。县卫健委民生办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按要求将评价结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