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
蒙城县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1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
三、计划指标4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6
五、政策导向7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9
七、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10
附表:10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蒙城县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等需求,创新城市化发展路径,强化中心城区规划体系建设,促进蒙城县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制定蒙城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一)编制依据
1、《蒙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蒙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3、《蒙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4、《蒙城县空间规划(2016-2030年)(多规合一)》;
5、《蒙城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及供应计划》
6、《蒙城县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7、《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8、其他相关资料。
(二)适用范围
《蒙城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适用于蒙城县城市规划区及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指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大力实施“3336”发展战略,紧盯“四个点问题”,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建设好五大理念新蒙城。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奋力打造“五大发展”蒙城样板,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基础上,注重对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确保对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蒙城,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蒙城建设新局面。
(二)编制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闲置未用的土地依法收回,挖存量促发展;同时要明确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挖掘各类型土地的利用潜力,力求增加土地的供应潜力。
2、供需平衡原则
科学测算蒙城县2020年度计划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和需求量,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的重点项目、重要产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
3、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蒙城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置区建设和开发区(园区)产业用地需求,加大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项目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力度。
4、调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发展
按照“基础设施优先、社会事业优先、拆迁安置优先、聚集人气优先、集约用地优先”原则,同步推进“新城区、老城区、开发区”建设。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聚焦聚力协调发展,进一步构建了统筹联动新格局。一是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二是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大产权制度建设的力度,保护农民的权益;三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管理,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四是强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大力开展增地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突出抓好美丽集镇和美好乡村建设,并且加大农村清洁工程、“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改观村容村貌,搭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五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保等问题。
5、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优先保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蒙城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总量控制在270.07公顷以内。
(二)土地供应结构
蒙城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总量中,其中,住宅用地81.39公顷;商服用地40.00公顷;工业拟收储100.51公顷,工业用地供应根据招商引资情况适时出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收储6.67公顷,将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医疗项目、体育项目、道路建设项目等实施,根据招商引资情况适时出让。
1、住宅用地
(1)2020年住宅用地预测
多因素综合分析法。根据蒙城县2020年土地收储计划预方案,同时,考虑到2019年房地产去化压力加大,市场规模有所调整及2020年疫情对房地产短期负面影响,新建住宅价格涨幅进一步收窄,土地市场处低温状态,2020年,“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仍是长效管理调控机制政策核心目标,预计蒙城县2020年居住用地需求量和供应量将比2019年有所减少。
最后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布局因素,确定蒙城县2020年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为80公顷左右。
(2)2020年实际供应量
2020年蒙城县住宅用地拟供应量为81.39公顷。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走蒙城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点保障新中医院附近以及鲲鹏湖东南侧等用于住宅项目的供地。
2、商服用地
2020年蒙城县商服用地拟供应量为40.00公顷。
优先支持区域性的商业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大型综合超市、专业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商业设施向郊区、社区延伸服务网络的建设用地供应。
重点保障新发地南侧,东部换乘站南、东外环西侧收储用地及规划布点的加油站等用地。
3、工业用地
蒙城县拟收储工业用地100.51公顷,工业用地供应将根据招商引资情况适时出让。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产城融合、创新驱动、集群发动、绿色集约。保证2020年蒙城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民生项目用地供应。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收储6.67公顷,根据招商引资情况适时出让。
优先确保蒙城县2020年重点教育、卫生、医疗、文化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城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污水处理工程、文化服务、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蒙城县供应土地主要分布在新发地和鲲鹏湖公园附近,其中以住宅用地及商服用地占比较高。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新中医院附近以及鲲鹏湖东南侧;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新发地附近。
蒙城县城市发展方向与布局结构:结合蒙城县现状城镇布局结构和发展条件,以城南新区为重点,构建“一心、两轴、双廊、七区”的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城南新区重点完善功能布局,促进中心区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全覆盖。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20年蒙城县拟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各类经营性项目用地采取出让方式,科教等用地采取划拨方式。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完善设施功能,做大城市体量。坚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注重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以“一尊重五统筹”的发展理念及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打造产业支撑、功能完善、文化传承的宜居宜业城镇。实施美好乡村行动计划,着力打造美丽集镇。
加强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搬迁、美好乡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重点推进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保证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提高城市生活水平,提升城市景观。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使得基础设施得以齐全,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依据《蒙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围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严格土地供应总规模,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
1.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规模,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格标准,防止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应按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多方面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保障重要的能源产业及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2.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深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推广建设的节地技术和模式,科学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合理规划中心城区、重点乡镇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以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同时,注重开源节流,加强对可建设未利用地开发的引导,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缓解建设用地需求压力。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沟通,为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更加合理有效的实施,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使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确保重点项目用地。
凡是被列为县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
储备供应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政府要建立行政“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指挥,听从命令,加强协作,形成高效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3、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
应切实加强与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运用技术手段,实施动态监管。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及时发现计划执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航拍、遥感、GIS、实地测绘等技术手段,及时做好土地供应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情况的上图入库,实行储备供应全过程动态在线监管。
七、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蒙城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表(中心城区)
蒙城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表(中心城区)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用地性质
|
地块四至范围
|
供地方式
|
供地时间
|
亩
|
公顷
|
01
|
117
|
7.80
|
住宅用地
|
三阳路北、西一路东、鲲鹏西路南
|
出让
|
2020年
|
02
|
96.45
|
6.43
|
住宅用地
|
政通路北、三阳路南、西一路西
|
出让
|
2020年
|
03
|
83.7
|
5.58
|
住宅用地
|
政通路北、西一路东、三阳路南
|
出让
|
2020年
|
04
|
86.7
|
5.78
|
住宅用地
|
三友路北、濮水路南、望月路西
|
出让
|
2020年
|
05
|
88.2
|
5.88
|
住宅用地
|
三义路北、三友路南、望月路西
|
出让
|
2020年
|
06
|
97.2
|
6.48
|
住宅用地
|
三友路北、望月路东、濮水路南
|
出让
|
2020年
|
07
|
84.15
|
5.61
|
住宅用地
|
三义路北、望月路东、三友路南
|
出让
|
2020年
|
8
|
99.9
|
6.66
|
商服用地
|
鲲鹏东路北、尉迟大道东
|
出让
|
2020年
|
9
|
175.2
|
11.68
|
商服用地
|
永兴路北、经十八路东、仁和路南、东外环路西
|
出让
|
2020年
|
10
|
139.95
|
9.33
|
商服用地
|
经十八路东、东外环西、永兴路南
|
出让
|
20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