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工作报告是指按照上级机关统一工作部署,将本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向县政府政务公开科提交的书面报告。
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替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分类、送交及运行情况;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信息数量、分类及运行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交县政府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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